那么,常规巡视、提级巡视、联动巡视分别指的是什么?又有什么区别呢?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写道: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回头看”等方式组织开展巡视监督,必要时可以提级巡视。
“巡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等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设立巡视机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下一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审定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统筹谋划推进巡视全覆盖,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提级巡视”: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一般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对所管理的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对下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党组织开展提级巡视。这就意味着对下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比如,根据党中央部署,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对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提级巡视,有的省结合实际对地市开发区、高新区开展提级巡视,还有的地级市对所辖县(市、区、旗)党委工作部门或重点乡镇开展提级巡察,有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开展提级巡视作出规定,进行法定授权,丰富了巡视组织方式,增强了巡视权威性、实效性。
“联动巡视”主要有四种方式:1.上下联动。上级巡视带下级巡视巡察,下级巡视巡察组在同级党委、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组的领导指导下,同步开展工作。2.“对口”联动。上级巡视什么单位和行业领域,下级同步巡视巡察什么单位和行业领域。3.“专项”联动。党委巡视部门统筹本级和下级力量,围绕同一主题、聚焦同一重点问题,统一时间、统一步骤开展巡视巡察。4.“交叉”联动。统筹下级党委和垂管系统党组织的巡视巡察力量,采取地方与垂管系统互派人员、混合编组、统一授权组建巡视巡察组,成建制在市县间进行交叉巡视巡察。
来 源|极目新闻综合自
新华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半月谈》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张行之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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