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闵行区颛桥镇的张先生(化名)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同一楼层的邻居易阿姨(化名)习惯将废弃的酒瓶、纸盒等杂物堆放在楼道里,收集到一定数量后再卖掉。张先生认为这样的做法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且这些杂物属于易燃物品,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多次沟通无果后,易阿姨索性在楼道里划了一道“三八线”,表示堆放在我家范围内不关你事,以后两家“井水不犯河水”。双方为此多次争吵,甚至还动了手。 那么,划了“三八线”,楼道就能成私人空间吗?本期《法律学堂》,上海市首席人民调解员、颛桥镇银都苑第一居委书记张学军为大家讲解了这起纠纷的调解过程和涉及的法律法规。
张学军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楼道等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其拥有共有权,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私自占用。《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因此,哪怕易阿姨划了“三八线”,这个区域也属于公共区域,不能作为个人的私人空间使用。另外,易阿姨在楼道放置物品(特别是纸盒、酒瓶等易燃杂物)存在火灾隐患,阻碍逃生通道,违反《消防法》第六十条:若因杂物导致安全事故,堆放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张学军的劝导下,易阿姨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而张先生也表示,两家人在同一楼层生活多年,也不希望这起纠纷影响到两家今后的邻里关系。最终双方达成了谅解,易阿姨主动将杂物清理干净,并赔偿了张先生医药费共计3500余元。
为你支招
市民来电:
我想咨询下,隔壁邻居在楼道转角处放置鞋柜,认为这是属于他自家门前的空间,我认为这是消防通道,鞋柜放这里阻碍通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因为这个事我们吵了很多次,后面我跟物业反映,物业上门做工作后,鞋柜虽被暂时移除,但他们家又改放儿童推车,还说我故意找事。后面我走过的时候顺手就把推车移开,后面这户人家就以“监控被动手脚”为由报警,说我故意碰撞他们家的东西,我还没有说他们家在楼道安装私人摄像头侵犯隐私呢,这个事情一直没有解决,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呢?
张学军:
一、针对邻居放置鞋柜、儿童推车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邻居在楼道放置物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消防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
楼道是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以找物业或者居委会调解。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方,有责任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可要求其加强对楼道公共区域的管理,制止邻居的不当行为;居委会在社区中具有调解邻里矛盾的职责,帮助双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二、针对邻居安装摄像头侵犯隐私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拍摄他人住宅”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因此,物业和居委会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邻居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其解决摄像头带来的隐私问题;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拆除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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