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社会工作与检察工作合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近日,崇明区检察院联合崇明区委社会工作部举行“检察赋能基层治理”启动仪式。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受邀参加。
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曾群,市检察院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晓敏,崇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志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春伟,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周子简,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时枫共同启动。
崇明区检察院、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会签《关于协同推进检察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协同推进检察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双方将在下沉司法资源,探索建立法治副院长、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开展“检察听证入社区”等方面推进八大举措,共同打造富有生机活力、富有崇明特色的基层治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将《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落实落细,崇明区检察院同步出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十二条意见》。该意见主要由3部分12条具体举措组成,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矛盾预防化解、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机制、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等方面,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高质效办案,把矛盾预防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强化刑事检察治本预防效能,突出民事检察定分止争功能,发挥行政检察社会治理作用,加大公益诉讼前端治理力度,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坚持以法治为本,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机制。加强风险矛盾预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检察听证纠纷化解机制,搭建检调对接多元化平台,以法治之力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坚持系统观念,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协同共治。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效能,着力推进普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强化数字检察赋能社会治理,持续推动检力下沉融入基层共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活动中,城桥镇人民路党群服务中心检察工作站揭牌设立。工作站通过定期安排检察官驻点、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为新兴领域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通过法治宣传,增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的法治意识,促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规范经营、持续发展。
王刚
市人大代表
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力量下沉、职能延伸,与基层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强化监督中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担当。融入是理念革新,更是行动破局,这种转变实现了从"等案上门"到"主动治理"的跨越。检察力量下沉的深层意义,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纠纷调解、每一次法律咨询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当检察官的脚步丈量过村居的每一寸土地,当法律监督的根系深扎进基层土壤,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必将焕发新的生命力。
下一步,崇明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积极探索更多检察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路径,以检察的温度和力度,助力全区乡村振兴与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交出一份温暖而有力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