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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发票,如何申报?

转自:上海税务 2025-04-07 17:55:41

申税小微,你好!我是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后,分别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票,请问我在申报时应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呢?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三、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第10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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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如需查询往期的抵扣勾选信息,可以依次点击新电子税局首页【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进入功能页面。【统计确认】界面如图所示:

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查看历史确认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后即可查看。例如纳税人目前税款所属期为1月,可选择12月及以前的所属期,即可查询统计结果。如需打印或导出发票统计表可点击下方“打印”/“下载”按钮。

小贴士:点击蓝色数字可查看此类发票抵扣详情,点击【导出】可获取该发票清单。

供稿:袁枫

制作:郑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