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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扣缴义务人收到个税异议申诉后如何处理?

转自:上海税务 2025-03-20 16:58:09

扣缴义务人如果发现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收到了个税异议申诉的风险提示该如何处理呢?

申诉事项主要包括“被收入”“被任职”“被财务”三类,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被收入类申诉

情况分析

 1.员工在职,且确实取得收入 

 扣缴单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以证明该员工确实取得收入。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

 2. 员工已离职

(1) 修改员工状态并做离职处理

(2) 删除该员工实际不在职、无收入月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

提示:如果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变化的,还应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

处理流程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首页】选择【税款所属月份】,从申诉未在职月份起逐月修改。在左边菜单栏的【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申报表报送】。

2. 点击【更正申报】,可以看到“申报状态”变为“待申报”。

3. 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收入及减除填写】,选择所得项目,点击【填写】,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4. 勾选申诉人员,点击【更多操作】,点击【删除】,或者直接双击该申诉人进入修改界面,将本期收入修改为实际收入,点击【保存】。

5. 完成人员收入信息修改后,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税款计算】,点击【重新计算】,点击【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

被任职类申诉

情况分析

 1.曾经在职 

核查是否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对该员工做离职处理。若人员状态仍为正常,填写离职日期,修改为“非正常”状态。

 2. 从未在职

(1) 自然人申诉不实:扣缴单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并把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2) 自然人申诉属实: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对该员工做离职处理,离职日期与入职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状态。

处理流程

1.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点击左边菜单栏【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双击该申诉人员,进入修改界面。

(1) 确认为已离职人员的:

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填写实际离职日期,点击【保存】。

(2) 确认为从未在职的:

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点击【保存】。

2. 保存后,勾选申诉人员,点击【报送】。

被财务类申诉

情况分析

 1.曾经在职或从未任职 

(1) 自然人申诉不实:扣缴单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以证明该员工确实取得收入。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

(2) 自然人申诉属实: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变更财务负责人。

处理流程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菜单。或者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1. 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点击【新增】。

2. 选择变更项目,系统自动带出变更前的内容,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

提示: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惑,可点击页面右侧“办税咨询”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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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甘云飞

制作: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