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繁华的上海,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装修活动随处可见。然而,装修噪音却常常成为邻里之间的矛盾焦点。今天,咱们来聊聊装修噪音那些事儿。
根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沪府令94号)的有关规定,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制装修的时间。
违反该条规定,有居民投诉噪声干扰并经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证实的,或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该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作为装修的业主及装修公司,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上海市关于装修噪音的相关规定,避免在禁止时间段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允许装修的时间段内,也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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