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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意外起纠纷,法官调解化干戈

转自:浦江天平 2025-01-23 14:59:56


校园是孩子们学习知识、茁壮成长的地方。同学们每天朝夕相处,建立起了深厚的情谊,互助友爱本是校园的主旋律。然而,一些意外或伤害事故有时却会不期而至。因此,保护好学生在学习、运动期间的人身安全,不仅需要家长和老师们时刻放在心上,也需要法律和机制上的保障。如何妥善化解因侵权行为引发的孩子、家长与校园之间的矛盾,考验着法官的智慧。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贤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陈蓓审理了一起校园侵权案件。2023年12月,上海某中学的体育课上,初一同班的两位同学在进行足球训练的过程中,其中一位同学使用了滑铲动作,不慎将另一位同学铲倒,导致其锁骨骨折。



受伤同学的家长得知消息后要求致伤学生家长作出高额赔偿。可致伤学生的家长却觉得很委屈,他们认为自家孩子只是在正常进行体育锻炼,受伤纯属意外,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方面,因投保了相关保险,可以弥补受伤同学的部分损失,愿意主动协商解决问题。然而,三方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受伤同学一家起诉至法院。



陈蓓法官知晓相关情况后,为了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实,在中午休息时段主动到案涉校园展开调查。她约谈了涉事的两名学生及几名一同训练的同学,了解事发当时的具体情况。在交谈中,致伤学生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向受伤同学表达了歉意,受伤同学也很大度地表示了谅解。陈蓓法官对两个孩子的诚实与担当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鼓励。



2024年5月20日,陈蓓法官组织各方到庭调解。她当庭对体育运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她也提醒致伤学生的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于学校开展活动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陈蓓法官也进行了深入剖析,还对学校购买保险的做法予以了肯定。在她的努力下,经过数小时的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陈蓓法官表示,在体育课上开展足球比赛等具有强对抗性的竞技运动,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身体接触和碰撞,遭受人身损害的风险在所难免,中学生对该种风险应有相应认知。但将心比心,作为家长,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伤,不论对方是有意还是无意。同样,我们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正常活动中伤到他人,并被要求承担重责,那会打击孩子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甚至影响孩子的社会交往。我们更不愿意看到学校为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而限制或减少孩子们的体育锻炼,因噎废食。



结案后,法院收到了学校的感谢信,依法界定学校责任,让学校能够放心地开展后续的教学活动和体育运动。陈蓓法官经常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结案从来不是目的,助力孩子健康成长,才是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家校共育、法治护航,共同为祖国的花朵们营造一个健康的、快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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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文字:仲偲璟

责任编辑:陈旭涛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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