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今天,跟着申税小微一起看看吧!
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商贸发〔2024〕125号)
供稿:陈天鹏、方淑楠
制作:黄炯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