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网站发布大量虚假岗位,骗取应届生投递简历,后由销售部门针对性开展“职业规划”等课程推销,这一方式看似“高效”,实则已经触犯法律红线。日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单位某善公司,被告人莫某、周某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9月,研究生冰冰陆续在各大招聘网站上投递简历,但等来的不是面试,而是推销电话。一家名为某善的公司主动联系冰冰,询问她是否有兴趣参加公司的培训项目。推销员表示,该培训项目旨在帮助即将踏入职场的毕业生制定职业规划,入职心仪公司。在销售人员的鼓吹下,冰冰签下了培训协议。
原来,某善公司购买了大量虚假的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在招聘平台注册了数十家公司账号,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高薪岗位,大量收取简历。应届生在招聘平台投递简历时,一不当心就中了招。简历上不仅有求职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教育经历、住址、个人照片等基本情况,还有掌握技能、竞聘岗位类型等更加具体的内容。
某善公司于2019年3月份对外经营,本来是以职业规划、咨询培训业务为主的正规公司,但为了拓展客源,企业负责人莫某、市场总监周某通过虚假招聘收集潜在客户个人信息,碰触了法律红线。
经查,2019年至2022年间,某善公司购买大量营业执照,掌控41家公司,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2.8万余条,完全去重后为18万余条,与其中143名求职者签订服务合同。
检察官认为,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相关公司及人员的刑事责任。某善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单位犯罪。莫某、周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审阅全案证据材料后认为,上述行为已经侵害了众多个人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且通过调查发现,本案被非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仍存储于电脑、手机等介质中,存在进一步泄露和非法使用的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莫某、周某永久性删除非法收集并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某善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莫某、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永久删除非法收集并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综合采用“刑事+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做好个人信息保护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