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空壳公司”犯罪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社会诚信根基,破坏市场环境,宝山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运用大数据找准履职“切口”,深挖利用“空壳公司”从事帮信犯罪活动背后的市场乱象和顽疾,实现治罪与治理一体推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12月,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仍注册成立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并将该公司银行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帮助支付结算,相关流水共计人民币305万余元,其中收取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刘某、于某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2万元。2023年2月7日,李某某接民警电话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宝山区检察院认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帮助支付结算,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提起公诉。2024年2月6日,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注重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一方面采取了调取相关卷宗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等调查核实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询问刑事案件承办人员、走访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明晰案件基本情况,了解相关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实践操作等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公司登记、注销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实践问题,检察官多次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并向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线索,由其依职权调查核实后对涉案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处理。相关单位收悉线索移送函后积极开展调查处理,并对涉案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构建数据模型,优化跨省协作 通过办理上述案件,宝山区检察院探索出检察大数据办案和跨省协作办案的有效途径,为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涉案公司,宝山区检察院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通过对个案的分析梳理,精准确定类案办理对象,构建了涉“空壳公司”帮信罪案件数字化监督治理模型,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及行政机关公示信息,通过抓取数据特征、数据碰撞、统计筛查等一系列数字化辅助方式,共发现利用“空壳公司”为网络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帮助支付结算的相关案件27件。 通过跨省协作与沟通,宝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移送线索,由其依职权调查核实后对涉案“空壳公司”作出处理。同时,宝山区检察院积极挖掘其他类型涉“空壳公司”犯罪活动的类案,发现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虚开发票等涉税犯罪案件31件,并向相关行政单位移送案件线索,持续跟踪落实情况。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数据赋能推动“空壳公司”治理,打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提高案件线索的发现率和办案效率,同时不断强化多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刑衔接优势互补作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