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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热搜!工作20年,睡岗1小时,他被开除了…员工不服起诉获赔35万!法院这样说→

转自:申工社 2024-11-19 15:56:20

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

因上班时睡了1小时被开除,

不服气的他将公司告上法庭。

今天(11月19日),

#上班睡觉1小时被开除起诉获赔35万#

冲上热搜!

事件回顾

张某是江苏泰兴某家化工公司的部门经理,2004年入职,工作已有20年。由于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时,张某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在自己工位上睡了1小时

△监控显示

张某在工作时间睡觉

半个月后,公司人事给张某制作《面谈表》一份,载明“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人事员也在微信上和张某确认:“张经理,您当天大概睡了多久?”张某回复“差不多一小时多点吧。”

△微信聊天记录

之后,公司向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张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载明:“张某同志:你于2004年入司,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你上班期间睡岗,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决定解除你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此后你与本公司将无任何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

法院裁决:

员工虽违纪但不至于严重

公司“一刀切”惩罚太严苛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

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从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量,张某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某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且张某入职公司20年,并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公司完全可以采用口头警告,或调岗降职等渐进层次的惩罚形式。

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那么

员工在上班时间睡觉,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一定违法吗?

其实并不一定

↓↓↓

车间员工睡岗存在较大危险性

公司解除系合法

(2021)鄂08民终654号

刘某被公司安全核查部巡查时发现睡岗,违反了《零容忍管理制度》。法院认为,刘某的睡岗行为存在较大危险性,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隐患,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因此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电焊工睡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1)吉0192民初665号

电焊工王某被发现在非休息时间躺在工位睡觉,违反了公司的《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制度要求该岗位在工作时间不能睡觉。法院认为,公司提供了相关培训和证据,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程序合法。

员工躲在监控室睡觉

严重违纪解除合法

(2020)苏12民终1802号

李某于工作时间内在中央监控室睡觉,被监控视频记录。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李某具有约束力,其中规定工作时间内的躲卧睡觉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行为。

社长有话说

@用人单位

行使管理权时应合理且善意

尤其是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等

严厉的处罚手段时,

更应格外慎重!

@劳动者

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是每个劳动者最基本的义务

作为有职业操守的职场人,

上班时间还是要认真努力工作。

综合整理自江苏新闻、南京零距离、子非鱼说劳动法、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期编辑:茅轶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