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一周,房地产新政策不断涌现。政策“组合拳”在供需两侧同时发力调节供求关系,调整或取消购房限制措施,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减轻他们的购房负担。与此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实施住房特色政策,促进住房需求释放,推动市场回稳。
关键词:购房减税
11月13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政提到,加大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力度,将享受1%契税优惠税率的住房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具体来看:
对于购买首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在90—140平方米的,契税从1.5%变成了1%,可以减少0.5个百分点。
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统一变成1%;140平方米以上的,从3%变成2%。
新政策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12月1日前买房,12月1日后申报缴税的,都可按新政策办理。买房人可先网签,等12月1日后再申报缴税,即可享受优惠税率。
根据政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以在北京购买总价500万元二套房为例,过去契税是3%,也就是15万元。新政策落地后,如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契税将按1%收取,也就是5万元,减少10万元。
专家表示,新政策直接影响卖房者后续出售持有两年以上的大户型房产,同时利好购房者认购次新房或大户型房产,对于优化二手房交易结构、提升二手房交易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止跌回稳
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网签数据显示:10月份商品房成交同环比均实现“双增长”,房地产市场自2007年首次“银十”超过“金九”,一二手房成交总量同环比分别增长3.9%、5.8%。
1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至10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销售、融资等多个指标出现改善。以西安为例,10月份,新房价格同比上涨0.7%。分面积段看,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9%;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新房同比上涨0.3%;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同比上涨1.9%。
近日,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10月国民安居指数报告》显示,2024年10月全国新房找房热度环比上涨13.2%,全国各线城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热度回暖现象,一线城市新房找房热度上涨明显,涨幅为16.4%,其中深圳找房热度环比上涨34.9%。政策落地使整体预期出现明显改善,10月购房者信心指数环比上涨10.2%。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统计的数据,10月商品房成交67.22万平方米,环比增长37%,为今年以来月度最高值。二手房成交96.97万平方米,环比增长31.2%。从价格上来看,新房均价环比上涨19.8%,二手房均价环比上涨3.5%。
“10月份房地产市场的积极变化是超预期的,与政策‘组合拳’力度大、落实快分不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琳说。
关键词:“好房子”
为满足居民住“好房子”期望,江苏正大力推动住房品质提升。11月14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第一批改善型住宅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支撑改善型住宅高质量发展。
根据《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改善型住宅是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以提升质量、功能、性能、服务为核心,集成安全、健康、智慧、低碳等理念和技术的住宅。
最近,江苏开展改善型住宅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的征集。经评审、公示,确定了第一批共56项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
此次发布的56项改善型住宅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由41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71%,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占比34%,省级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占比15%。第一批征集的新产品包含围护结构、热泵空调、智能智慧三个类型,这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将有效提升住宅品质,增强老百姓对改善型住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限高令”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江苏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11月1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高层建筑管控新规。
根据相关规定,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为超高层建筑。江苏地处长三角地区,城镇密集、人口密集、经济密集,高层建筑建设起步早、增长快。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有近18万栋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是现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居住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高度不断刷新,也为推动现代化城市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文介绍,围绕立项规划、设计建造、竣工验收等环节,《意见》从严从细明确管控要求,共提出十二条具体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分级分类管控高层建筑,是《意见》的一大亮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模和能级、消防救援能力等省情实际,兼顾土地集约利用、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现代化,《意见》在国家要求按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进行分级管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增人口100万城市建筑高度控制线要求,明确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严格限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
关键词:闲置土地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提出,为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将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
据悉,此次回收对象为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整理: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春
来源:央视新闻、交汇点新闻、新华日报、中国建设报、新华网、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