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数据价值充分实现,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数据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自2024年12月8日起施行。
从即日起,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管理平台上线测试运行(施行日起正式运行,不再另发通知)。相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登录上海市知识产权一件事平台(https://yjs.sipa.sh.gov.cn/),对符合条件的数据产品申请数据产品知识产权预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14日
(如涉及版权或其他权益问题,请及时联系告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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