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空间、发展、环境、人居、生态、韧性、人文、和合、科技、善治等“十美”共建,努力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市政府近期印发的《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共安排十个领域253项重点项目。至2026年,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30%以下,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5%左右、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据悉,三年行动计划一是突出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优化空间格局作为发展的基础,结合本市空间发展特点,推进临港新片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美丽建设模式创新等工作。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聚焦建立碳排放双控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转型,将实施“光伏+”工程,启动一批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推进1200项结构调整和完成20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措施。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围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美丽细胞建设也将提上日程,一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建设工作纳入行动计划。
围绕安全、生态、人居品质等领域,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将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健康、清洁的需求作为重点,通过加强饮用水源、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生物环境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作为具体的细化任务。全面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设黄浦江上游、大治河等一批生态走廊、完成8个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修复和规范化建设。围绕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打造美丽乡村三个板块提出项目清单,重点包括“一江一河”贯通和滨水空间建设,打造300个高品质“美丽街区”,400公顷形绿地和18处“环上”公园等。
同时,紧密结合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要求,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加大生态文明改革力度,突出制度保障和政策创新。推进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技专项,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化长三角区域全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际交流合作。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此外,为确保计划任务顺利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还提出了包括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投入保障和实施跟踪评估等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