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好诠释,让我们感受到了监管不一定是冰冷的处罚!”黄女士感慨道。原来,不久前她的公司被人举报涉嫌发布违法广告,但企业长期以来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被举报广告违法,让黄女士心中深感不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于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予以查封扣押,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执法目的,以对当事人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二条“对违法行为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该公司已经改正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取证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同时,塘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多次“送法上门”,积极宣传广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在获知案件处理结果后,黄女士对监管干部柔性执法和贴心服务表示感谢,将一面印有“服务有温度,监管有力度”的锦旗送到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依法合规经营,并表达了企业深耕浦东的信心。
2022年7月,上海推出《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七大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进一步明晰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与界限,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和深化落实《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着力转变监管思路,兼顾“法理情”,进一步把握好监管的尺度、加大服务的力度、体现执法的温度。在法律框架内、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将行政强制限定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最轻措施,避免“一关了之”“一罚了之”的简单式执法,给予企业更包容开放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升各类经营主体信心,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执法温度,以更高质量的监管执法工作为浦东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