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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餐饮店前员工晒照,称后厨“比猪圈都恶心”!被索赔3.2万!法院判:用词不当,赔~

转自:申工社 2024-11-11 12:51:10

近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小刘(化名)从轻食店离职10天后,

在社交平台上发帖

举报该门店存在卫生问题

称其“比猪圈都恶心”

店家则认为该帖子夸大事实

损害了自身利益

双方闹至法院……

事件回顾

2023年9月,小刘离职10天后,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帖称,自己的“前东家”——某轻食店食品卫生问题严重,并发表了“比我农村老家的猪圈都恶心”“我养的狗子住的环境都比这小作坊环境强十倍”“内在实则一坨狗屎”等言论。据了解,该篇帖子点赞数为1349,评论数超340。

轻食店认为小刘的言论严重失实,经投诉,平台下架了涉事帖子。店家表示,小刘是因为离职不愉快才发帖泄愤,而该帖子的发布导致店铺的营业额明显下降

随后,轻食店以帖子夸大事实、损害了店家利益为由,将小刘告上法庭,要求他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2000元

法院审理:

部分言论超出舆论监督合理范畴

构成名誉侵权,小刘应赔2000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是关键。法庭上,法官对于该帖全篇的措辞和涉及的内容逐一质证核实。

小刘辩称,“食材是放在垃圾桶里的,那个垃圾桶是湿垃圾桶,里面肮脏不堪”,自己只是在基于客观事实的情况下,依法合理行使消费者的监督权、批评权,通过网络平台对大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舆论监督。

不过,面对法官对于其用词的询问,小刘也承认,帖子中的一些说法“只是用了比较夸张的形式,代表真的很脏”

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该笔记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言论,属于合法行使举报权和舆论监督权,不构成侵权

但是,小刘的“比我农村老家的猪圈都恶心”“内在实则一坨狗屎”等个别言论存在侮辱、贬损原告名誉的过激表述,容易引发公众的不适联想。相关表述超出了舆论监督的合理范畴,构成名誉侵权,小刘需就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院经酌定作出一审判决:

●小刘应就舆论监督中的不当用词向门店道歉,并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0元

●对于轻食店提出的因为帖子造成的营业额受损,因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因果关系,法院没有支持

社长有话说

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职工进行“深喉”举报

值得肯定

但如果举报内容不客观真实,

为了博眼球、泄私愤

肆意夸大事实

就会涉嫌侮辱诽谤

侵犯他人或机构的名誉权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新闻坊、案件聚焦

本期编辑:狄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