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东海县安峰镇黄泥村西侧某木粉颗粒厂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缺少环评手续。”10月26日,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投诉件后,东海县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安峰镇开展联合调查。通过调阅台账资料、实地排查核实等方式发现,信访举报的“木粉颗粒厂”实为生物质颗粒加工厂,该加工厂无营业执照、立项、规划、环保等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车间内仅建有一套生物质颗粒生产设备,无配套收尘设施,存放有部分木粉物料,地面积尘明显。
检查组人员现场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深入普法宣传,详细解释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指出该厂存在未批先建投产问题,未取得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建设、投产。该厂负责人沃恒伟说,目前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并清理车间内的木粉物料和地面积尘。
针对类似“散乱污”企业生产污染环境问题,东海县安峰镇政府副镇长孙琪桓表示,从规范提升的角度加强沟通和引导,镇里正在建设酸洗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相关配套,未来将推动相关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环境污染问题,引导企业向更加环保、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