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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转自:上海市司法局 2024-11-07 12:15:50


新华社记者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 源|新华社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顾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