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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上海一孕妇停车时受惊吓致流产,车门报废!很多小区都在用……

转自:上海市消保委 2024-11-07 09:40:44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上海一孕妇意外流产

只因其在机械车库停车时

一旁车架竟忽然上移

10月9日18点22分左右,上海市民陈先生的妻子下班回家,将她银灰色的爱车倒入机械车位,但并未立即下车。

1分钟后,另一位小区居民也前来停车,由于她的车位在二层,需要把车架放下。她径直走向车库控制按钮,按动了车位数字,在操作过程中,该居民并未发现陈先生的妻子正在下车。由于车架突然启动,轿车车门被压坏,车门上的玻璃一同炸裂。直到旁边车架抬升上去后,陈先生的妻子才惊慌失措地逃到车架外。

从陈先生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事发之后,轿车车门几乎报废,更换维修费用需要1.2万元。更令人痛心的是,有孕在身的陈太太受到惊吓当晚就发生流产,总计损失4万多元。

但是,当陈先生要求

肇事居民和物业赔偿时

两方却都在相互推诿

记者注意到,该公寓地下有近800个机械停车位,虽然张贴有操作及提醒告示,但现场并没有物业人员值守。基本上都是居民自行操作停车。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后,陈先生的妻子立即拨打了保修电话,可直到15分钟后,才有一名保安骑着车前来询问情况。

对于后续赔偿问题

启动按键的业主和物业公司

均坚称不是自己的责任

陈先生称,物业方认为是操作方的责任;操作方则表示自己不懂操作,不负任何责任。

肇事方认为物业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我没有发现当时有任何异常,也没有看到有人。这个机械车库应该有专人管理,但是他们并未给我们做过培训。”

事实上,对于类似情况

去年上海法院精品案例中

曾有详解

业主吴某在机械车库操作控制器后,压坏了另一位业主车辆的顶部。当时,闵行法院判决吴某、房产、物业、维保公司各按比例赔偿。

法院认为,2019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中取消了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的要求,但并未取消配置经过培训的从业人员操作机械车库设备的要求。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指出,肇事业主和物业均应承担责任。操作立体车库的业主,她没有完全尽到安全审慎的义务,来确认整个车库内没有人,物业没有在特种设备操作区中安排专门的操作人员,也没有对实际操作人员做相关培训。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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