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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人民调解的指导法官,深入村居一线,做好矛盾源头预防是我的一项重要工作。村居事务繁杂,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需要我们随时“闪现”给予调解指导,如何让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在鲜活市井烟火气里“落地生根”,如何让矛盾纠纷在社区“冰雪消融”,这些都是我要努力追寻的目标和方向。
作为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解纷直通车”平台的负责人,每天上班,我的第一件事就是登录平台,确认村居是否提交在线法律咨询和调解指导。“法官,矛盾复杂,紧急求助!!”这不,张堰镇司法所在线提交了一份指导申请,又是个急活儿,事不宜迟,我立即出发。

“我是绝对不会同意分给大哥的,之前的协议都不作数!”五弟摆摆手,音调颇高。“父母都是我们照顾的,女儿就不能分财产吗?”大姐情绪激动。面对补偿款分割问题,陈氏一家五个兄弟姐妹聚在张堰镇司法所吵得声嘶力竭,现场画面着实有些混乱。近半年,针对这起矛盾纠纷司法所已调解了多次,一家人仍争执不下,分配方案无法确定,补偿款也不得不暂时留存在村委会,一年了迟迟无法下发。
在调解现场旁听了一会,我发现矛盾远比想象的要复杂,涉及到地上建筑补偿款发放问题、宅基地平移退出后立基人的确定和对老人晚年的赡养,以及今天不愿出面的姑姑的补偿款问题等,互不退让的兄弟姐妹让这个案件的调解一波三折。
宅基地证上的“无名人士”
为了解家庭情况,我拨通了村委会的电话,从他们口中得知矛盾背后真相。陈家共有五个兄弟姐妹,大哥早年外出参军,大姐、小妹先后出嫁,四弟入赘,五弟随父母一直居住在老宅中,宅基地证上仅有爷爷与五弟一家的名字。
两年前,农村宅基地动迁,兄弟姐妹通过家庭会议一致决定有偿退出,即自愿选择退出宅基地,得到一次性补偿款,但补偿款怎么分却出现了大矛盾。
“我当年外出参军,户籍资料上没有我的名字。但农村的习俗就是儿子继承这套房子。”大哥翻出了此前大家共同签署的协议,指明由自己和五弟均分。
“我不认!这协议是大哥骗我签的。这房子立基人就是户籍资料上的爷爷和我们家,爷爷去世的早,所有款项应该由我家所有。”五弟一口否认大哥所指的协议。
大姐、小妹就更为不满了:“之前老人在世的时候,都是我们俩女儿照顾的,有义务找女儿,有好处全部给儿子,这算什么道理!”
“我们从小都是姑姑照顾,她为了这个家付出那么多,该不该拿到补偿?!”
这个案子如果只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并不难,但是陈氏兄弟姐妹之后该如何相处?兄弟会不会从此变成仇人?如果继续调解,在哪里能找到突破口呢?我努力寻找破冰点。

图片源自网络
尺度与温度的碰撞
这个家庭有点大,五个兄弟姐妹还有旁系姑姑,这个故事跨越的时间有点长,从爷爷作为立基人开始涉及到祖孙三代。为了厘清事实原委,我把这个大家庭的人物关系和事件脉络梳理并绘制成树状图,然后再有针对性地听取每个人的意见。
谈话中,大哥和五弟依然各持己见,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大姐和小妹则认为补偿款大家应当都有份,四弟提出宅基地退出补偿款由大哥与五弟平分,其余的款项由他与大姐、小妹平分。不过,五人一致同意补偿款分给姑姑一部分。
调解农村地区“熟人社会”里的家庭矛盾纠纷,法律规定当然要讲清楚,但我认为也要充分考虑地方习俗、过往的家庭关系和每个人对家庭的贡献和以后大家庭的和谐,以老百姓朴素的价值观去调解,才更容易达成一致。
从谈话中我了解到,当年这个大家庭孩子多、负担重,父母无暇管孩子,都是大哥帮忙照看。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大哥主动放弃学业服兵役,退役后又挑起了照顾大家庭的责任。父母在世时,一直默认房子是留给大哥和小弟的。
宅基证上无名是政策原因,但不能因此抹杀大哥对这个家作出的贡献。纠纷的化解要兼顾法律的尺度和亲情的温度,以亲情为突破口的调解才是“最优解”。
本案中,鉴于宅基地立基人的归属问题是调解的卡点,为此,我邀请村委会、镇规建办的同志一起参加调解,由村委会和镇规建办对涉案宅基地立基人、房屋户籍资料、房屋现况及退出情况进行见证。
同时,我也对陈氏父母在世时期一家人共同生活场景以及姑姑的照拂进行梳理和回忆,试图一点点唤醒兄弟姐妹之间的手足亲情。
家务事错综复杂,不能一一辨明是非,但诉说与倾听无疑是沟通的优解。综合五人的诉求,我与调解人员就可行的调解方案进行讨论:“老人生前想把房子留给大哥和五弟的意愿是明确的,而且大哥和五弟也签订过均分协议。另外,姑姑对这个家庭的贡献,兄弟姐妹是达成共识的,将一部分补偿款给姑姑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我想最终的调解方案还是应该由他们兄妹自己决定,如果他们有疑问,我会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特殊的“家庭会议”
亲情是一条绳索,一环扣着一环。即使父母离世,兄弟姐妹依然应如手足,互相帮扶。考虑到兄弟姐妹此前关系融洽,经常通过家庭会议方式决定重大事项,所以我也没有采用传统的 “背对背”调解方式,那样反而可能加深猜忌,不利于兄弟姐妹的和谐相处。我尝试换了一种思路,由调解员将问题摆上“家庭会议”,家人们逐项讨论,再由法官针对性释法说理,给出调解方案。

近一小时的“家庭会议”虽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有序的表达增加了沟通,兄弟姐妹五人总算是心平气和地把各自的考量和想法都说出来了。
温暖的阳光照进窗口,暖洋洋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孩子的面庞,刚才针锋相对的吵嚷变成了轻声细语的交谈,调解室的气氛缓和了许多,五个人对彼此的生活近况和难处也有了些许了解。
“大家听一下,建议的调解方案是这样的:首先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款不属于遗产。其次,房屋补偿款,因为去世老人没有遗嘱,兄弟姐妹享有均等份额。最后,你们都同意给姑姑,考虑是每个人都拿出一点金额吗?这钱毕竟是父母留给你们兄弟姐妹的。”
“王法官,为什么宅基地补偿款不能分?!明明宅基地和房子都是一体的呀?”五弟始终不解。
我耐心解释道:“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这笔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款不属于遗产,应当归属立基人。”
亲情慢慢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但是对于老百姓而言,最难理解的还是法律规定,我一遍遍给兄妹五人耐心解释法律,又一一回答他们心中的疑问,终于让五人对争议的问题有了清晰的了解。
“姑姑拉扯我们长大真的不容易,我们同意给她10万元。”
“虽然法官说宅基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但是我也愿意多拿一点出来表达对姑姑的心意。”
“我和小妹家条件比较好,都有退休金,我们愿意少拿点补偿款。”
五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剑拔弩张的氛围变成对儿时往事的温馨回忆和对姑姑的感恩诉说。
从调解室走出来,午后的阳光格外明媚,路过花满墙的农家小院,时不时传来孩子们的笑声和父母的叮咛。我想这就是家的意义,是剪不断的血脉亲情,是放不下的牵肠挂肚,是承载着温馨记忆的港湾,是一家人在一起。家的故事千千万,心的距离紧相连。这场调解室里的家庭会议解决了大问题,也让五颗心又重新团聚。
主审法官

王丽娜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高级法官
来源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文字:王丽娜
漫画:王杉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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