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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主动投案的鞠晓阳被公诉,曾被批“在亲情困扰中迷失方向”

转自:大众新闻 2024-06-06 21:37:41

记者 范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6月6日消息,日前,湖南省邵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鞠晓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鞠晓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鞠晓阳出生于1963年11月,他曾长期在邵阳市工作,曾任共青团邵阳市委书记,新宁县委书记,隆回县委书记,邵阳市副市长,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7年1月,鞠晓阳出任邵阳市政协主席,直至2022年初卸任。

去年11月,鞠晓阳主动投案,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1月消息,鞠晓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经查,鞠晓阳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在亲情困扰中迷失方向,在贪欲裹挟下越陷越深,利用职权为亲属牟取巨额利益,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官不廉,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肆意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认为,鞠晓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今年2月,湖南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就包括邵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党的十八大之后,鞠晓阳违规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红包礼金共计19.8万元。2020年至2023年,鞠晓阳先后3次接受同一名私营企业主安排,到云南丽江、浙江杭州、福建武夷山等地旅游,费用3.05万元由该私营企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