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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被吊销驾驶证后,他是如何成了一名网约车司机?

转自:上海检察 2024-05-30 23:56:58

来源 | 金山检察

看到网上有人发布办证广告

吴某一通电话打过去,

很快就办出了三张证件,

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网约车司机”

……

形迹可疑的违停车

2023年6月,公安金山分局民警在辖区某路段开展违停整治工作时,一辆违停车辆突然加速驶离,这一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在将车辆拦停后,车主吴某应要求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可民警却发现吴某出示的驾驶证是伪造的,而吴某也当场承认了自己通过黄牛购买假驾驶证的行为。

“我现在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从6月上旬审核通过后开始接单的……”在进一步的讯问中,吴某更是交代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

被吊销驾驶证的“网约车司机”

2023年4月,待业在家的吴某想着通过开网约车来赚钱,可他的驾驶证早在3月就因为扣满12分被吊销,而他也没有通过重新考试取得驾驶证。

“又不是不会开车,就是一张证而已,不如先办张假的?”盘算着该如何开启自己的网约车事业,吴某很快就想出了个歪点子,并开始在网上寻找购买假证的途径。

在经过详细了解后,吴某发现要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就要在网约车平台上传相应证件进行审核,而除却驾驶证外,还需网约车驾驶员证及网约车运输证。

看到有人在网上发布办证广告后,想到自己同样没有这两张资格证,吴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联系对方下单制作了三本假证。

靠着买来的证件,吴某瞒天过海,顺利通过线上审核,成功注册成为了一名网约车司机。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抱着侥幸心理的他终究露出了马脚。

2024年4月,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吴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广大驾驶员

网约车运营不仅需取得三类许可证书,车辆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能在互联网上提供出租车预定及接送乘客服务。大家如需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务必要通过合法途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证件合规营运,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网约车平台

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障网约车运营安全的前提条件,网约车平台应加强监管及审核力度,切实落实好企业平台的主体责任,以免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法条链接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向车辆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向驾驶员发放注册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