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民警在新黄路开展酒醉驾违法整治行动。驾驶人邱某某驾驶鲁H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酒驾查缉点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于是调头打算逃跑,被民警拦截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其结果为1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看到邱某某时,感到很眼熟。原来,三天之前的晚上,邱某某同样在新黄路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但是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再次喝酒驾车被查。

经询问,邱某某今天刚处理完三天前的醉驾违法,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晚上便和朋友聚餐喝酒,喝完酒又心存侥幸,骑车回家,在路上再次被查。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邱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