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资质管理—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助您备案更便捷
导读
中国海关立足“智关强国”行动,以“智慧海关”建设为引擎,推进“智慧资质管理—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场景建设,“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作为其重要载体,将分步骤、有计划稳妥地整合海关企业资质备案系统内所有的备案事项。今后,企业申请不同的资质备案,每次只需"一篮子"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压缩提交材料,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试点运行以来,方便了广大企业办理相关海关备案业务。为更好服务更多企业,真正实现提效率、增便利、优服务,上海海关针对企业容易困惑的细节和问题逐一梳理,编写了本篇快速指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资质”访问。
(一)登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

或登入“互联网+海关”,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访问。
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二)设置账号
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例,点击“口岸执法申报”——“企业资质”——“海关企业备案”,进入账号登入界面。
企业可以通过卡介质(IC卡或USB Key)方式,输入密码后进行登录。

或者通过企业账户、密码方式登录。

关于用户注册(登录)的功能介绍,请参见《“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用户管理篇)》。

(三)海关备案信息录入
点击企业资质—资质备案—备案申请—选择报关单位及相关资质备案。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备案的资质类型,支持多选,一次可备案多个资质,各个资质间有互斥关系校验,请根据提示信息选择可同时备案的资质类型,点击最下方【确定】按钮。

随后进入录入备案信息页面。

请分别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出资者信息、报关人员信息、附件信息。各字段录入要求请参见《“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用户管理篇)》。
(四)重要提示
1 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为二选一项(老版备案申请为非必填项);
2 管理人员信息为必填项,老版备案申请为非必填项,只有变更为必填项;
3 新版本资质的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支持无卡用户操作,老版本必须持卡操作。
企业登录“单一窗口”,点击“卡介质”登录,用法定代表人卡或者操作员卡进入“资质备案”下方的“变更申请”。

选择要变更的资质类型,点击变更进行相关内容的操作。

变更信息填写完毕,暂存提交即可。

问:目前,通过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办理的海关企业备案项目有哪些?
答:目前,涉及的海关备案项目有:1、报关单位,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2、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用于船舶吨税支付);3、跨境电商企业,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仅B2B)、监管场所运营人;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5、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境外注册推荐。
问:我公司想同时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备案,是否需要分两次申请?
答:新系统可以在一次申请中同时申请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备案,也可以同时申请跨境电商企业信息登记。
供稿单位:企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