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强化并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研究编制的《上海市学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指南》(简称《指南》)近日发布。
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介绍,《指南》适用于本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时参考,明确学校病媒生物防制要点包括环境治理、防护设施以及针对鼠、蝇、蟑、蚊 “四害”的不同习性、活动区域、季节特点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制措施,重点场所包括食堂、餐厅、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及外环境等,确保学校的虫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相应标准。
《指南》强调学校是病媒生物防制的责任主体,应将防制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卫生管理,并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后勤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年级组、教研室负责人和班主任、宿舍管理员、保洁员及食堂餐厅、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超市商店等单位相关岗位的职责中。同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防制工作,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应坚持环境整治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原则,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检查、评估、整改的制度,对全校师生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培训和健康宣教。规模较大的校园,应按照本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3月28日,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召开的“高校食品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规范培训会议”,对《指南》进行了全面解读,网络直播课程同步上线。市卫生健康委表示,上海将进一步做好《指南》宣传推广,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有效降低校园内发生病媒生物侵害和传播疾病发生流行风险,更好守护校园健康。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孙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