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闵行区消保委与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收到消费者反映,其通过车企购买新能源汽车延保权益包,后经了解发现与自己购买时理解的有所出入,于是在未使用的情况下联系企业退款,但遭到企业拒绝。双方在沟通中,消费者主张自己的车辆目前还在正常三包期内,该延保权益实际未生效,理应得到退款。但企业则表示权益内容、退款规则等在app的相关商品详情中均有体现,购买后权益直接发放,不支持退款。
闵行区消保委与汽车办了解到,延保服务产品是指:厂商对售出的商品在法定三包期或保修承诺期外(或期内并行),为消费者提供的附加于该商品上的于约定时间和区间内,提供约定保修范围和责任的有偿服务产品。其内容可能包括:(1)在经过国家法定三包期或保修承诺期后,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有范围的保修服务;(2)在尚未经过国家法定三包期或保修承诺期内提供额外的、保障方式更多的服务;(3)前述二项服务的结合。延保服务产品使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及期后,获得更多厂家提供的维修保养等额外优质服务。
我们也关注到,目前市面上一些品牌的新能源车首任车主,可以选择通过车企APP一键购买绑定式延保服务产品。但通过支付页面的简单描述可能无法详细了解延保产品内容、条款,确认支付便会遭遇“一经购买,不支持退款”的尴尬局面。
线上销售的汽车延保产品(以主机厂为依托),针对不同的延保权益设置相应的冷静期,并通过短信、电话或书面等多种形式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二次确认延保时间、延保范围、延保条件等重要细则后生效,进一步保障其选择权。企业在官网或第三方网站应公示备案其延保服务具体内容,并将重要条款进行显著标示,在支付页面进行弹窗或手动勾选延保合同,便于消费者详细查阅相关条款,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在法定三包期或承诺期过后,以收费(预收款)的方式延长保修服务期限或提供更多形式的保障,是厂商的自主行为和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建议从综合考量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利益出发,在延保服务的设置中加入分阶段分比例退保的相关条款,推动延保市场的规范化发展。热搜,雷军回复张颂文!锁单后,何时可以提车?小米汽车最新回应!突发!有旅客跳入轨道,与进站高铁剐蹭!大面积晚点!警方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