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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蛸蜞?抓!

转自:上海三农 2023-08-16 20:18:12

在长江滩涂湿地上,生长着一类底栖动物——蛸蜞,它是鱼类、鸟类的重要食物,是维持生态平衡和自然食物链的重要一环,在禁渔期内禁止抓捕。

然而,有一个22人的犯罪团伙,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为作案地点,以老乡、亲戚关系为纽带,捕捞人员与收购、运输、销售人员长期勾结,形成“一体化产业链”。在短短9个月内非法捕捞蛸蜞近2万公斤,价值高达35万余元。

在该案中,犯罪团伙常采用“即捕即卖”方式,将渔获物层层加价后迅速运输销往长三角地区,给侦查取证带来较大困难。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下辖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聚焦非法捕捞“捕、收、运、销”全链条,坚持深挖线索、整合多案证据材料、全方位精准打击上下游犯罪,引导公安机关另行追捕到高某愿、王某飞等5名同伙。最终,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高某愿、王某飞等人有期徒刑或拘役。该案成为最高检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此外,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长江口滩涂非法捕捞行为较多的问题,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至案件高发地进行普法宣传。上海检察机关、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等单位会签《关于加强长江流域上海段渔业资源保护协作工作备忘录》,凝聚共同保护长江口生态资源合力。

文: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