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简介
戴曙,男,1981年8月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法学博士后,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团队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兼职教师,《上海审判实践》责任编辑。参与完成上海法院各类调研课题10余项,主审撰写的文书曾获评上海法院年度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并多次获评上海法院“三个一百”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例。曾参与《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参与编写专著4部,在《法律适用》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先后荣获第九届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一等奖、“红船杯”有奖征文三等奖、第五届“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征文二等奖,获评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7)、上海高院机关十佳青年(2020)、上海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21)、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2022)。2022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从“公正理讼”到“天下无讼”
戴曙于2006年硕士毕业考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先后在诉调对接中心、民三庭、执行庭、审监庭、派出法庭等部门工作。2014年5月遴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工作,2015年9月成为员额法官后至上海高院立案庭工作。多部门多岗位的锻炼和历练,使得他可以多角度全方位思考,作为一名法官,他的追求到底应该是什么?初为法官时,他把“公正司法”作为自己的最低职业追求。然后信访办的工作经历使得他发现,有些案件虽然裁判公正,但当事人仍会以未感受到公正而不断信访申诉。这时,他又意识到,作为一名法官,他的追求不仅要裁判公正,还要让当事人感受到裁判公平。也就是要努力让司法不仅有力量,还要有温度,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随着案件持续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他越来越体会到,司法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正如孔子所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于是,他重新确立了自己的最高职业理想和目标:努力做一名使“天下无讼”的人民法官。即要通过公正司法,定分止争,弘扬“以和为贵”“少讼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人们遵守国家法纪,遵守伦理道德,促进社会和谐,人们和乐,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纠纷,直至不发生社会纠纷。也就是说,他的最大追求是,宁愿药架起尘,也不愿天下人生病;宁愿无案可办,也不愿社会起纷争;努力推动天下无讼,海晏河清。

从“躬身践行”到“追求卓越”
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戴曙于2019年开始具体负责指导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工作。如何坚持把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诉讼增量,让司法回归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职能定位上来。让法官能够更加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同时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则是他不断思考、躬身践行并努力推动的最重要的课题之一。为此,在领导决策部署与信息技术部门支持下,戴曙积极促进参与上海法院于2019年11月升级建成了“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对内贯通审判系统,对外与全市17家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17家工会组织、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以及银行、保险、金融、经贸、知产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平台全面贯通,并入驻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诉调一体化的一网通调、一网解纷服务。形成上海法院“一个平台+诉调对接中心窗口和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入驻法院调解窗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法院调解3支队伍+一系列制度规范”的“1+2+3+X”诉源治理新格局和网上枫桥新经验,先后两次获得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服务,亦先后获评“2020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2021年上海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十大项目”“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案例”。

责任编辑:
汪 溥 张雪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