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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小短假,莫忘“双休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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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秦凌 2015-08-07 06:00
摘要: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加工资,但增加一天休息”中,你选择哪一个?在当时的经济状况下,课题组一开始认为多数人肯定会选择“增加一天工资”,但结果出乎他们的意料:80%以上的调研对象选择了“增加一天休息”。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其中提出,未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使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

 

当下,大家对双休日早已司空见惯,从每周休一天,到20年前开始实行的“双休日”,再到如今加休半天的设想,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百姓在不久的将来会拥有一个更长的周末?

 

在我国古代,很早就有明确见于记载的休假制度,据《汉律》记载,西汉时期“吏员五日一休沐”,官员上了四天班后放假一天,所谓“休沐”,顾名思义就是沐浴和休息。但说到底,休沐日或者叫汤沐日对于平时住在官署之中的官员来说,实际上既是一个休闲休息的日子,也是一个回家探亲的假期。五日一休沐的制度一直延续到隋代,唐、宋时期实行“旬假”制度,即一旬十天休息一日,一年36旬,便可休36天。元代规定全年只有16天节庆假日,这或许是因为元朝蒙古统治者和汉族的民俗迥然不同的原因。明、清两代,“旬假”制度逐渐被取消,全年只保留三个假期,即春节、冬至及皇帝的生辰。当然,在这些时代里,休假作为制度只对官员有效,广大士农工商的休息时间并无规定,虽然理论上有农闲、有休市,但为了生计筹谋,终年胼手胝足、锱铢必较是他们的生活常态。

 

到了清末,海禁渐开,西方的礼拜日习俗渐渐传入中国,第一次出现了“礼拜天”,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8月15日,朝廷在《钦定中等学校章程》和《钦定高等学堂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全国的中等和高等学堂统一实行星期星期天休息一天的制度,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官方颁行星期天休假的正式规定。逐渐地,星期天休假的制度从学堂走向中央机关,学部、商部、外交部、礼部和吏部都逐渐开始实行。辛亥革命后的民国时期,虽然也有种种不同的声音,但星期天休假制度终于逐渐成为常态。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对劳动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唯一有关联的是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干部职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至10小时。至于每周工作多少天,这一文件并没有涉及,于是之前每周工作六天的制度很自然地沿用了下来。但是由于建国伊始百废待兴,大干快上成了当时的主旋律;也因为苏联的星期六义务劳动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不要报酬,自觉自愿的加班义务劳动在当时相当普遍。曾有媒体这样报道,一位退休老人说回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只记得周末都是“义务劳动日”,哪有什么休闲。

 

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熟悉的还是“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虽然星期天的休息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一天时间,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要照顾老幼、要做家务,时间仍然是相当紧张的。

 

有识之士很快关注了这个问题,早在1979年1月,联合国召开科学技术促进发展会议筹备会,中国报告的起草人、国家科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胡平来到了纽约。胡平每天马不停蹄地参加会议,但星期五整个下午,却无任何会议安排。他觉得非常奇怪,经咨询他了解到联合国实行双休制,周六、周日休息,周五下午一般不安排会议,也不提供会场和同声传译服务。

 

这对于胡平来说,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从此,他总是十分留心其他国家的工时制度,常假装不经意地向人打探:“你们周末打算做什么?”经过深入调研,他渐渐了解到,五天工作制是国际惯例,也是时代潮流。

 

胡平后来调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在时任国家科委主任宋健等同志的支持下,1986年5月,该中心成立“缩短工时课题组”,开始正式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

 

课题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大部分单位的有效工时只占制度工时的40%到60%,也就是说,一周六天48小时,有效工作时间不到30小时。课题组还针对不同对象设计了多种调查问卷,但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加工资,但增加一天休息”中,你选择哪一个?在当时的经济状况下,课题组一开始认为多数人肯定会选择“增加一天工资”,但结果出乎他们的意料:80%以上的调研对象选择了“增加一天休息”。

 

课题组最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决策层提出了报告,报告的亮点是把五天工作制的意义概括归纳为“低成本高效率地控制内需”,这一充满经济学智慧的提法具体是指“缩短工时将带来第三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等有利影响”,事后证明,这一点应该在决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当然,一开始,决策层希望步子一下子不要迈得太大,当时的劳动部在比较研究了国外工时相关情况后,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了“缩短一天工时”和“缩减半天工时”两种方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了隔周五天的方案。1994年2月3日,第146号国务院令发布,规定国家实施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44小时的工时制度,自当年3月1日起实施,通俗地说,我国开始实行“大小礼拜”,大礼拜每周休息两天,小礼拜休一天。

 

一周44小时工作制实施之后,经过一年的实践,劳动部提出将每周44小时工时进一步缩短为40小时,并将此方案上报国务院。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签发,宣布自当年5月1日起,全国试行5天工作制。

 

消息公布,人们奔走相告,有人说:“中国的老百姓从来没这么幸福过。”笔者那时候刚工作不久,那种身心放飞的愉悦感直到二十年后的今天都记忆犹新,那时热恋中的朋友那种“大解放”,更是让作为“单身狗”的笔者艳羡不已。

 

总体说来,双休日的全面实施,使得劳动者得到了更多的休息时间,在实际的运作中,不但没有因为工时的减少降低劳动效率,反而因为劳动者有了更多充电进修的机会在根本上提升了劳动者整体的素质和技能,从而更加高效地投入到五天的工作中去;另一方面,双休日激活了广大群众的旅游和日常消费需求,更好地拉动了内需,促进了我国第三产业的长足发展和更新换代,也进一步为后来主动调节内需的“黄金周”等制度安排奠定了基础。

 

今天,回顾双休日制度的产生过程,更有意义的或许是整个制度设计和决策的过程给我们的启示,在其整个过程中,吸取国外先进经验、深入了解国情实际、顺应民心、关心民生福祉都是其中让人感触良多的闪光点。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章迪思 编辑邮箱: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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