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科教 > 创新之城 > 文章详情
上海8条措施支持外国专家复工复产,“不见面”审批2.0版发布
分享至:
 (9)
 (1)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俞陶然 2020-03-10 15:01
摘要:减免外国高端人才申请材料,让他们来沪工作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的限制。

为了给外国专家复工复产提供更多便利,上海市科委(市外国专家局)在前期发布的《关于本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的通知》基础上,今天发布“不见面”审批2.0版,用8条便利举措支持外国专家在上海复工复产。

减免外国高端人才申请材料。外国高端人才来沪工作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的限制,用人单位为超过65岁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工作许可时,免交保险单、保险承诺及三方承诺等材料。

缩短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审批时间。用人单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时,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最长3个工作日,便利外国人才在沪转聘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可采用电子签名。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与外国人才协商一致需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外国人才无法在解除关系证明书上签字的,可上传双方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或上传解除关系证明书电子签。

纳税记录可采用电子记录。采用薪酬承诺制的外国人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时,对于用人单位上传的代扣代缴记录予以认可,无需前往税务部门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放宽薪酬承诺要求。采用薪酬承诺制的外国人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时,对疫情期间(暂定2月—4月)的薪酬承诺事项的有关要求可予以适当放宽。

暂时取消“延期业务须在许可届满前30日提交”的限制,用人单位可在许可届满前在线提交,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若外国人才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且未出境,可以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动顺延期限内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支持外国专家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各区外国专家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关心外国专家,及时回应外国专家的需求,为外国专家复工复产提供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上海市科委(市外国专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用人单位要根据自身复工复产实际情况,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帮助外国专家解决实际困难,共同完成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本市外国专家工作的重要任务,使外国专家更加热爱上海,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五个中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栏目主编:黄海华 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笪曦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1)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