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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元罚款和“污点”都没了!上海首批企业已获《免罚清单》“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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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2019-03-19 19:52
摘要:这次“化险为夷”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3月19日,来自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的一个电话,让崔玮喜出望外。

 

莘庄工业区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崔玮,根据最新发布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其负责的企业可免于行政处罚。他所在的企业成为《免罚清单》公布后,全市首批符合该清单规定条件而不被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

 

“简直不敢相信!”崔玮表示,在过去,该企业可能因相关违法行为面临10万元以下的罚款。更“要命”的是,行政处罚信息会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留下一个公开“污点”,对企业未来发展相当不利。

 

这次“化险为夷”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执法人员也曾“进退两难”

 

莘庄工业区市场监管所的孙军杰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有举报线索反映上海悠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互联网广告违法,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月7日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去年10月在其阿里巴巴平台店铺上架销售“巧智拼球玩具”时,在商品网页发布含有“最新专利”的广告用语,但未标明该产品涉及专利的专利编号、专利种类或专利证书等广告内容。

 

根据《广告法》,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悠粮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广告法》。

 

闵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监控互联网广告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看似违法事实清晰的案件,执法人员却一度“进退两难”。
因为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合法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说明相关广告所称“专利”并非虚假。只是一时疏忽,忘了把专利编号等信息放到广告中去。而且被调查后,该公司立即对网页涉嫌违法内容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了影响。

 

这样的情况,似乎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可真要放企业一马,执法人员又犹豫了:“这种疏忽能算轻微违法吗?”“不处罚,会不会被认为是‘不作为’?”。

 

《免罚清单》的出炉,将让上述对话少发生、不发生

 

《免罚清单》的出台,既定义了什么是“轻微”,明确对市场主体的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同时也打消了执法人员的顾虑,赋予他们主动作为的勇气。

 

就在立案两个多月后,悠粮公司的情况符合《免罚清单》明确的26项“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之一。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既要宽容,也要审慎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在“放”上面做文章,更要思考如何“管”。

 

“管要管得市场主体心悦诚服,通过精细化管理,不错放任何一个失信者,也不挫伤任何一个愿意守信却一时疏忽者继续发展的积极性。”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冯啸表示,早在《免罚清单》出台前,闵行监管部门就已探索“跨前一步”,本着“宽容审慎”的原则,依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从轻、减轻对一些市场主体的处罚,尤其是对一些轻微的广告或宣传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共办结广告案件209件,其中,对13件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的案件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另有89件案件减轻了处罚。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页面截屏,免于处罚的该公司行政处罚信息一栏为空

 

可以预见,《免罚清单》的出台,将极大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这份清单将主要使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受益。

 

清单出台前,他们多数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违法大多为初次或属于“无心之失”。一旦被处罚,可能会对他们短期的资金流造成较大的影响,更会因为处罚记录,对他们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既要宽容,也要审慎。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免于处罚不等于撒手不管。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除了责令改正外,还必须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让他们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如何改正,以免再明知故犯。

 

据透露,即使免于处罚,所有的不处罚决定都是在已经立案的前提下做出的,执法部门还会出具免罚通知书,相关市场主体仍会在监管部门内部留档,作为日后监管执法的依据。

 

届时,如果发现曾免于处罚的市场主体“明知再犯”,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哪些行为可以免罚?】


《免罚清单》中涉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共28项,涵盖工商、质量、食品安全等领域;市应急管理局6项,集中在消防领域。


根据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同,可分为两类:

 

  • 第一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即由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而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共计有26项。

具体如下:

 

  • 第二类

根据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共8项。

具体如下: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shgcggk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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