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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办事窗口贴“咳嗽掩口鼻”被停职,为何这次那么多人替他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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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曹飞 2019-01-04 20:52
摘要:这并不是说追责或者问责没有必要,但追责的严肃性和正义性,需要建立在对问题以及责任的正确认识与承担的基础之上。

据报道,有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办事窗口有个“霸气”的提示牌,上面写着“咳嗽务必掩好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让前来办事的市民看了不舒服。昨天下午,涉事单位向外界通报,上述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8日,提示牌系窗口工作人员个人悬挂,目前标语已经摘除,涉事工作人员被停职。

 

近年来,“窗口限号制”“冷热两重天”“丁义珍式窗口”等例子屡见不鲜。此前,这类现象被曝光后,涉事单位立刻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立马被停职,舆论“拍手称快”成为一贯路径。不过,这一回,舆论并没有为涉事单位“闪电战”式的处理方式一致叫好,反而为那位被停职的工作人员抱不平。

 

在不少新闻客户端相关报道评论区,大部分网友都认为涉事工作人员悬挂提示标语的行为并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对其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即可,不适用“停职”这一较为严重的处罚形式。

 

目前来看,这一事件的背后仍有不少未竟之问——惹事的“提示牌”以及被停职的工作人员到底错在哪里,做出停职处理的依据是什么?对此,涉事单位不能将“撤除提示牌”“停止涉事工作人员职务”视为事件圆满解决的终点,应该主动回应舆论的质疑。如果涉事单位仅仅是迫于舆论压力才进行“矫枉过正”式的整改,甚至未能理顺其中的权责、是非关系,那么此事很难说得到了真正解决。

 

其实,舆论为被停职的工作人员抱不平并非全无道理。毕竟,“咳嗽时掩好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既是一种基本的卫生习惯,也是最起码的人际交往礼仪。据了解,被投诉的服务窗口是医疗互助报销窗口,来办事的好多都是病人、老人,而窗口又是无间隔式的。对此,即便是在留言板反映情况的市民也说,“工作人员有这样的心理很正常。”这样的心理也绝非个案——就有一位同样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的网友讲述了自身的经历:“有一病人前来办事情,一直咳嗽吐痰,等他走后,才发现他是一名肺结核患者,你们能懂我当时的感受吗,在我每天的工作中要面对多少这样的病人,被传染的可能性有多大?”

 

面对舆论的争议以及上级部门可能的“追责”,一些单位和部门现在越来越习惯于对涉事工作人员“停职”“处分”了事。此前,安徽全椒一公务员“洗澡未接电话被处分”的新闻就曾引发争议,很多网友也为涉事公务员抱不平。最后,在巨大的争议声中,当地相关部门认为处分决定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撤销了相关党纪处分。

 

这并不是说追责或者问责没有必要,但追责的严肃性和正义性,需要建立在对问题以及责任的正确认识与承担的基础之上。除了理顺权责、是非关系外,涉事单位也不能无视一些问题、现象出现的合情合理之处,唯有找出问题症结所在,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

 

需要说明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咳嗽务必掩住口鼻”都是正确规则。如果说“咳嗽务必掩好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的提示有问题的话,那就是这种“拒止型”服务提示语措辞有些欠妥,过于直白露骨,没有顾及到办事群众的直观感受,甚至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这或许也是市民感到不舒服的主要原因。

 

涉事单位在照顾到市民情绪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工作人员对于自身健康的合理关切以及对“不文明行为”的天然抵触。说到底,这并不是牺牲一方利益来迁就另一方的“零和游戏”,而如何规避遇事动辄祭出硬性政策冲动,多以柔性的方式方法来兼顾各方利益,值得相关部门思考。

栏目主编: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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