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SCI至上”,关键要以“机制强度”破解“指标刚性”

思想汇 2020-03-23 06:21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强
学术评价要破立并举,破指标之“唯”,立机制之“全”,实现科研高质量发展的“大转向”。

近日,科技部、教育部陆续颁布关于破除“SCI论文至上”和“唯论文”导向的文件,旨在推动科学研究的高质量发展。其实,SCI不过是科学引文索引,是开展科学研究的辅助工具,其初衷并非是用于评价。然而,在我国科学研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SCI论文等相关指标由于兼具效率和成本优势,在学术评价中备受青睐,一时间成为学术圈的“硬通货”,逐渐被异化为科学研究的“指挥棒”。

其实,无论是“四唯”还是“五唯”,都是特定发展阶段自然出现的现象,其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机制不够指标补”。一旦学术评价的相关机制疲弱,指标就一定“逞强”。当前,论文、帽子、职称、学历、奖项等指标已经进入待“破”序列。但如果没有解决好学术评价的社会基础和机制建设问题,各种新“唯”依旧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再次呈现出不折不挠的“刚性”。“指标刚性”是我国科学研究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文化氛围、人情观念、诚信体系等社会基础固然需要长期涵养和培育,但机制建设已势在必行。当前,必须主动作为,尽快形成“机制强度”,破解“指标刚性”。

学术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关乎“谁来评”“怎么评”“评什么”等核心问题,应着重推动以下几方面的机制建设。

一是导向机制。学术评价在实践中,常常会陷入目标迷失、“初心”忘却的困境。近年来,推动学术评价改革的要求愈加明确,呼声日益高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引导和归化科学研究行为,使其更加符合国家战略意图。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背景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初心”一致,都强调科学价值、创新质量和社会贡献,但贯彻和落实的方式可以有差异。以基础研究领域为例,推动更多“从0到1”的重大原创成果产出,就是应该坚持的最大导向。在学术评价的维度选择和制度安排中,必须坚持和强化目标导向,不能让“初心”淹没在烦琐的指标和复杂的程序之中。

二是专家遴选机制。学术评价具有很强的主观性,需要一大批责任心强的高水平评审专家全身心投入。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夯实专家的“战略储备”。一方面,可以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社会网络分析等手段,广泛收集各专业领域的专家信息,筛选入库;另一方面,在长期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实践中,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沉淀了海量的专家资源和评估记录信息,可以将这些数据的潜在价值充分挖掘出来,通过共享设计,整合跨部门、跨系统的评审专家数据库,构建基于网络的国家学术评价开放式管理平台。同时,可以通过大数据和统计分析技术,对专家的历史评价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形成对专家职业素养的基本判断,建立专家信誉的“白名单”和“黑名单”,并以各种方式对信誉优良的专家进行奖励或表彰。例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采取定期公告的方式,对认真负责的鉴定专家进行公开表扬,起到了不错的激励作用。

三是信息公开机制。在学术评价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也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对评价过程实施监督。譬如,近年来推行的开放同行评议,通过公开专家身份信息、公开评审意见、开放参与评审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术评价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解决了传统同行评议中不够透明、缺乏激励等问题。例如,德国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第一条原则也是“公开透明”,评估委员会成员必须知道评估的标准、程序、方法,被评估的科研机构事先有权了解所有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目的就是通过公开,解决学术评价中的公平公正问题。

四是责任追溯机制。学术评价涉及组织方、专家及评价对象三类主体,分别担负不同的评价责任。组织方主要负责信息和程序问题,既要负责与评审过程和结果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也要保证学术评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受理异议并及时纠偏,确保评价结果得到正确合理的利用。在同行评议中,评审专家往往具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因此,专家的科学精神、职业操守、专业能力、投入程度缺一不可,是评价成败的决定性因素。除了依靠专家自律和采取激励措施外,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溯机制。《礼记》中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的记载,意思是说产品一旦出了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所勒工名”追溯工匠的产品责任。学术评价具有导向作用,如果发生偏差,为害不浅。因此,应加强学术评价的责任意识教育和责任追溯机制构建,强化专家对于评审责任的认识,一旦发生“失职”“渎职”情况,应严肃处理,调整出专家库并追责。对于评价对象而言,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承诺不对评价过程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

五是匹配机制。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技术创新,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到工程技术,从“显学”到“非共识项目”和“冷门绝学”,研究规律和成果形式都不一样,学术评价必须因领域不同、视阶段而异、随对象调整,运用不同的理念、方法和工具进行分类评价。要努力实现三个层面的匹配。首先是人员匹配,专家不能是“包治百病”的“老军医”,对评价领域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要有足够的熟悉程度和理解深度。其次是评价的观察重点匹配,对此科技部发文中已有明确诠释。譬如,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评审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对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评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使命完成情况等。再次是评价方法和工具的匹配,不同的方法和工具都有特定的应用领域和用途指向。譬如,对于“非共识”项目,如果简单套用“小同行”评议的方法,很容易出现“同行封杀”的结果。对于此类项目可以拓展专家遴选的视野,引入战略科学家,由此形成的判断可能更准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断丰富学术评价的方法论和工具箱,是提升学术评价有效性和效率的必要条件。另外,当评价对象复杂性程度较高时,仅仅采用单一工具,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需要进行“组合评价”,从更多维度去考量。譬如,在进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评价时,既可以考虑成果的学术影响力,也可以审视成果的决策影响力,还可以观察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学术评价要破立并举,破指标之“唯”,立机制之“全”,实现科研高质量发展的“大转向”。学术评价改革不是简单地拗断旧的“指挥棒”,换上新的“指挥棒”,而是真正从机制着手,切实提升“乐团指挥”及每一位成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协同意识,并着力改善“乐团”的工作条件,培育和优化“演奏环境”,这样才能弹好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协奏曲”。

作者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转载请注明来源“上观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周丹旎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