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车身设计轻盈灵活、便于携带,折叠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受到当下不少上班族和“代驾”一族的青睐。但是,方便之余,有多少人知道: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因而不得在公共道路上行驶。骑着上路,随时可能会被罚。
最高能罚到1000元是真的吗?能否上牌变成合法上路?缴了罚款怎么取车?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发现,有不少市民咨询滑板车等新型通行工具的上路行驶问题,也有不少已经吃了罚单的市民有话要说。
不仅被罚1000元,3个多月车取不回
长宁区梁先生骑着滑板车上路,不仅车被扣留,还被罚了1000元。不过,梁先生觉得有些冤,他向12345反映,自己被“误判”了。
2018年12月12日,梁先生像往常一样骑着小米品牌的滑板车前往3公里外的公司。行驶到虹桥路时,路上没什么车辆,梁先生于是龙头一转,驶入马路中间,试图穿过马路。附近的交警当即阻拦,告知其滑板车不能上路。梁先生确实听闻过限制滑板车行驶的说法,意识到自己违法了,因此配合交警执法,上交车辆。由于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梁先生还被处以罚款1000元。但他查询相关条例得知,自己属第一次被罚,罚款金额应该是100元,且不应被扣车。
梁先生找到长宁区交警支队,对处罚结果提出申诉。据他回忆,过了一周,工作人员告知其申诉成功,可将处罚金额改成100元,但得等交警总队操作改判。但等到2019年3月5日,仍然没有改判的消息。期间,梁先生拨打了数次12345请求加快办理,但长宁交警支队始终反馈,总队还在走流程中。
罚款的问题解决了,车怎么办?据他进一步了解,如果要取回扣留车辆,必须要提供合格证。梁先生记得,合格证单独放在包装盒里,但包装盒早扔了。梁先生注意到,滑板车的说明书上有合格证的钢印团,能否替代?交警部门拒绝,称需要让厂家或工商部门重开证明。于是他联系厂家,对方表示无法补发合格证。取车的事情陷入了僵局,这让梁先生十分恼火:提供合格证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还是方便认领?
滑板车一旦被扣取回不容易
2018年年底,浦东的张女士从某电商平台也购买了一款价值800元的电动滑板车作为上下班的通勤工具。不久,她被交警拦下。交警告知其,不准骑滑板车上路,第一次碰到是警告,下次就要处罚了。今年1月2日,没当回事的张女士又骑着电动滑板车到金科路附近时,再次被交警拦下。这次,交警向其开具了违法告知书,编号为6821363013,要罚款、扣车。交警让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电动滑板车发票,前往龙东大道1920号的浦东分局交警支队第五大队进行处理。
由于交警部门仅在工作日上班,张女士就特意在当周的周五请假处理罚单。可到了办理窗口,却被告知无法受理,扣留的滑板车也并不在支队。窗口人员建议张女士到华夏东路2077号的浦东分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问问。于是,张女士又跑到11公里外的交警支队第四大队,抵达后却发现未开门办公。按照告知书上的电话打过去,也无人接听。
跑了一大圈,不知道哪里处理罚单。张女士说她没了耐心,无奈只能放弃了取车的念头。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不具有路权,别心存侥幸
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曾表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交警对首次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轻”,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先予扣留车辆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违法人员前来处理的,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法规规定,电动平衡车没有路权,不能在道路上使用。但是其作为代步工具,可以在小区、公园内和其他封闭的场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