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国会的“慢节奏”有点拖不起,印度总统本月颁布总统令,根据印度宪法直接实施了一项法案:《新德里国际仲裁中心法》,高调加入亚太国际仲裁中心竞争。而在最新的国际仲裁中心排名中,目前全球七大仲裁地依次为伦敦、巴黎、新加坡、香港、日内瓦、纽约、斯德哥尔摩。
事实上,从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到今年初上海市出台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实施意见,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中国上海也在力争成为“国际仲裁之都”。27日,法学界与法务界专家在亚太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论坛上透露,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开始建设,加紧构筑汇聚众多争议解决机构和仲裁资源的功能性平台。
良好营商环境有个“必备技”
一言不合就告状?作为良好营商环境的“必备技”,仲裁这种解决争议的制度,与法院诉讼有着大不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事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表示,仲裁是当事人自主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减轻司法负担,分流法院案件,世界银行《跨境投资报告》明确将仲裁作为评价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国内近年来日益重视并发展仲裁的主要原因。
正因为仲裁是知识和人才密集型的法律服务业,作为一个产业就存在地域竞争,各个经济体争相建设这种国际法律枢纽。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杜涛打比方说,在仲裁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纽约公约》,相当于法律服务领域的WTO规则,就像确保贸易自由流通、享受国民待遇那样,确保了仲裁产品的全球流通性,也推动了仲裁的全球化,带来了仲裁的全球竞争。总体上,就新兴市场国家而言,越是热门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地,也越会形成区域级的国际仲裁中心。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前新加坡仍是亚太地区最受欢迎的国际仲裁中心,而中国香港受理的每件仲裁案平均涉及争议金额达1.7亿至2亿元;同在亚太区的澳大利亚取消国际和国内仲裁区别,实现统一化、一体化;我国近邻日本去年先在大阪成立国际纷争解决中心,后又在京都成立国际调解中心,而韩国不仅有《仲裁法》,还新增《仲裁促进法》。此外,阿联酋分别在迪拜和阿布扎比设立适用不同法系的仲裁中心,哈萨克斯坦也在更名之前的首都阿斯塔纳设立国际仲裁中心。
“朋友圈”人际信任+专业信任
无论出于“内需”还是“外需”,专家们认为,上海也具备建设国际仲裁中心城市的基础条件。统计显示,上海本地两家主要仲裁机构——上海国仲和上仲,过去3年平均受案数量约3000件,而2018年达4702件,其中涉外案件146件,日均受案13件左右;总争议金额达人民币477.86亿元,日均约1.3亿元。
在姚宏敏看来,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路径,是一条“串联”的路径。第一层面,是现有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本土仲裁机构。第二层面,是汇聚众多争议解决机构和仲裁资源的功能性平台,正如正在加紧建设的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据透露目前已有4家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进驻上海,其中多家机构的代表处还入驻上海自贸区。杜涛也特别提及,位于首尔的国际争端解决中心已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中心。第三层面,是通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机构和国际化平台,让更多境内外当事人选择上海作为争议解决地,满足多元化、便利化的争议解决服务需求,推动建成国际仲裁中心城市。
杜涛教授还表示,在立法层面上,建议制定统一适用于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的《仲裁法》,促进国内仲裁市场的对外开放,同时以国际认可的市场主体身份“走出去”,提高竞争力,提升话语权。作为仲裁机构业内人士,国际商会北亚地区仲裁与非诉讼纠纷解决负责人范铭超博士表示,其实国际仲裁界就是一个超大“朋友圈”,除了人际间的信任,还有专业上的信任。可以说,信任,包括他信、互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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