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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进一步加强本市加装电梯及装饰装修工程复工阶段质量安全管理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安质监总站发布重点工作提示

转自: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2022-07-07 20:14:59

为保证本市加装电梯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确保加装电梯及装饰装修工程复工复产顺利开展,各项目在严格落实《关于全面统筹做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的同时,市安质监总站提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

1、工程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

2、工地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到岗到位、履职履责,严格执行各项相关规定,遵守建筑施工人员行为准则,确保安全生产;

3、施工项目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禁止未经相关教育培训擅自上岗作业,同时施工项目部应有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可控。

二、排查质量隐患

1、处于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加装电梯工程,应充分考虑长时间停工对结构的影响,并制定专项处理措施;重点关注预留钢筋和钢结构的锈蚀、混凝土结构接茬部位的破损污染、未完成隐蔽的钢结构连接部位、基础防水材料破损及超龄期的混凝土试块等情况;

2、处于结构施工阶段的加装电梯工程,应按规定开展主体结构的沉降观测。

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建设单位切实落实首要责任,各参建单位须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全员到岗履职;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按照“一工地一方案”原则,编制复工方案,包括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复工后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处置预案等,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等环节,做好人员管理“一人一档”。建设单位应在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复工备案。加梯工程复工方案还应向街镇加梯管理部门报备;

3、加强人员进出管理,遵守所在居民小区、厂区、楼宇等属地防疫管理要求,人员进出按属地要求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材料;

4、现场施工区域应与居民生活、办公、商业等其他区域间设置物理隔离,避免人员随意流动;

5、工地应建立专项消杀方案,重点对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域及生产区域开展不低于2次/日的消杀工作,并形成消杀台账;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疫情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街镇、区新冠肺炎防控办和受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临时隔离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加装电梯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复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复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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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市安质监总站

编辑:张译文

责任编辑:施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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