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小王
申税小微,我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环境保护税,如何提出调整申请?
申税小微
实行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环境保护税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环境保护税核定申请。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核定的应纳税额。
财务小王
好的,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税小微
纳税人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环境保护税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下面来看看具体操作吧!
操作步骤
1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功能菜单;
2
点击“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进入系统功能办理页面;
3
点击【新增】,录入需要核定征收的应税项目信息;
4
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推送成功即可。
财务小王
太好了!我这就去办!谢谢申税小微!
供稿:李婷
制作: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