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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振兴面临“两个回不去”,再靠资本下乡的老办法已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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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珍 2018-06-18 07:00
摘要:乡村振兴必须要更高水平地实现党建引领,在乡村治理和组织建设上做好文章,不能只靠外部资本输入,要尽可能地激活和创造乡村共同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中国为什么要实施乡村振兴?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又面临哪些问题?6月10日,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和华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在沪联合举办“大城市群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学术研讨会。

来自国内“三农”问题和城镇化研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在讨论中指出,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城乡关系相对紧密的大城市群地区不能缺席,甚至还要更加积极有为。因为这些地区有着更多的区位、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在农村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不少先行先试的典型经验,对全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但是也应该看到,大城市群地区尤其是郊区社会的城乡关系更加紧密,而且是人口流入型社会,治理主题非常突出,发展自主性偏弱,推进乡村振兴也面临特殊的难点。

 

中国乡村建设设计院院长李昌平分析了中国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他认为,世界制造业出现拐点,即从原来的“少数人为多数人搞制造”变成“多数人为少数人搞制造”,制造业利润率出现大幅下降。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乡村振兴是中国在世界产业分工体系中占据主动的现实需要。

 

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主任吴重庆教授指出,中国那么大,乡村类型很不一样,因此乡村振兴不能只有一种模式。与此同时,乡村振兴不能仅仅局限于乡村社区本身的空间范围内谈问题,因为农民并非仅仅活动于本地社区中。比如,在华南农村地区,“同乡同业”成为许多农民进入市场经济的纽带,乡土社会资本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又因为这种“同乡同业”的关系,使得许多华南农民不会隔断与家乡的联系,而是选择深度地参与家乡的人情网络和公共产品供给。由此得出的启示是,乡村振兴不只是资本下乡,需要关注乡村文化建设,并且将德治与自治结合起来。

 

上海市农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方志权从目标任务维度、制度创新维度和组织保障维度探讨了上海乡村振兴的愿景与规划。他认为,在目标上要明确党管农业农村工作,明确上海乡村振兴的优势与任务,要“两条腿走路”,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框架中思考上海乡村振兴的位置。从制度创新维度来说,上海乡村振兴应当高起点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郊区乡村产业要思考如何提质增效,要思考如何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和新业态的形成,打造更多有故事、有品牌的农产品。要打造江南水乡特色的人居环境,发展特色民宿旅游经济。从组织保障维度来说,要理顺体制,更好地实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在落实机制上要构建督查机制和协调机制,在人才引智上做文章,为乡村振兴“留人”、“引人”,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统筹利用好乡村振兴的各类资源。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熊万胜教授从郊区社会的视角讨论了上海乡村振兴的可能空间。郊区社会的性质可以理解为在一种紧密型城乡关系下的人口流入型社会,上海郊区尤其如此。在郊区社会中容易出现两个重要的反差:其一,越是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城乡差距可能越大,出现明显的“景观滞后”;其二,特大城市郊区农民收入和乡村发展可能还滞后于周边地区。上海郊区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不是将农民的收入提高多少,而是如何重新回到发展主题,切实探索适合郊区社会的新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配套发展之路”。

 

中国人民大学刘金龙教授指出,北京的乡村振兴面临“都”与“城”的平衡问题。首都功能要求乡村治理和建设“以稳为主”,容易形成管理思维和维稳思维。而“城”的功能则要求按照社会规律办事,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实现乡村振兴。在新时代,中国的乡村振兴面临“两个回不去”,即传统乡村的生产生活已经回不去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集体也已经回不去了。乡村振兴必须要更高水平地实现党建引领,在乡村治理和组织建设上做好文章,不能只靠外部资本输入,要尽可能地激活和创造乡村共同体。

 

浙江大学毛丹教授指出,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发展有三种模式,分别是发达国家早期的市场主导模式,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城乡分割模式,以及欧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提倡的城乡衔接式、区块式发展模式。他认为,中国的乡村振兴主要应借鉴第三种模式的经验。以浙江省为例,一些农村地区正在形成逆城市化进程中的“后生产型乡村”,乡村从原来的粮食生产、工业生产,逐步过渡到成为城市生态、居住、旅游、特色农产品的供给基地。乡村振兴需要在新环境、新产业、新组织、新人才、新文化上做文章,政府在制度供给上要积极有为,要思考如何推送人才下乡,如何精准地培训农民,如何避免乡村治理与村社传统的“两张皮”,等等。

 

湖南社会科学院陈文胜研究员认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是克服“政府在干,农民在看”,要更多更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地位,要向农民“简政放权”,解除农村、农民、农业上的不合理枷锁。乡村振兴应当在“工农互补、城乡互促”的大逻辑中展开,要回归乡村文明的价值。

 

复旦大学唐亚林教授聚焦乡村振兴中特色小镇建设的价值与合理性。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统筹纾解乡愁与城愁的一种新型战略平台,其根本价值在于,作为城市群主体形态的无数重要战略支点的小城镇,不仅可以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过渡地带”、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结合地带”、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的“支点地带”,而且可以作为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民从农村经由小城镇到小中大城市的“出得去”、从大中小城市经由小城镇回到农村的“回得来”、从农村到小城镇再由小城镇回到农村且来回穿梭的“留得下”的“混合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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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内文图:王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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