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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儿子治兔唇,她拿走了女儿的救命钱?“王凤雅小朋友之死”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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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查睿 2018-05-25 15:58
摘要:不满3岁的王凤雅小朋友患病去世,她的死亡,点燃了舆论对她母亲的“战火”。

3岁女童死亡,捐款去向存疑

 

5月初,不满3岁的王凤雅小朋友患病去世,她的死亡,点燃了舆论对她母亲的“战火”。

 

 

据多家媒体报道,王凤雅被查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母亲杨美芹以女儿患癌为由,通过多种网络渠道筹集了数万元的网友善款。

 

然而今年3月,有公益组织发现,杨美芹将善款提现后,并没有给女儿治病,只是做了简单的输液治疗,致使女儿不幸死亡。网络上筹款的钱,被她拿去给儿子治疗兔唇。此后,有网友质疑王凤雅去世后所筹资金并未全部用完,要求他们公布筹集资金去向。

 

当地公安局表示,经调查,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目前包括太康县和张集乡在内的相关工作人员都在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建议王凤雅家人将除去治疗后的筹款资金退还给相关部门。

 

根据王凤雅爷爷的说法,善款没有挪用,雅雅在不治去世后,所筹集的善款还余下1000余元,家属准备交给当地政府处理。

王家是否挪用了女儿的救命钱?为何王家拒绝医院救治女儿?在官方调查出台之间,一切都难以判定。一直关注此事的果壳网@游识猷 根据自己的了解和紫牛新闻与红星新闻的报道还原了大致的时间线——

 

2017年4月,经北京嫣然儿童医院确认,王家的小儿子在北京嫣然儿童医院接受了免费的唇腭裂手术。

 

2017年11月3日,王母在水滴筹上发起第一次募捐,说自己四女儿王凤雅在9月份查出视网膜母细胞瘤,专家建议先做保守治疗,等凑到足够钱后再到北京接受治疗。

 

2017年12月,有自媒体爆出王家赴北京给儿子看病并晒出医院照片,根据照片来看,与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十分相像。

 

2018年3月17日,王母在水滴筹上发起第2次募捐,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家会诊建议做保守治疗,在家给孩子滴水四个多月,不见好转”。

 

4月初,重庆的一拨志愿者找到了王家,带王凤雅去北京治疗。由于志愿者与王家观念有冲突,王家离开了医院。

 

4月8日,上海志愿者到郑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咨询,医生表示已经错过治疗最佳时间,王凤雅病危。

 

5月4日,王凤雅不治去世。

 

 

挪用了女儿的救命钱?

 

由于志愿者在舆论场上“先发制人”,一篇《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的文章,让王凤雅的家庭显得十分被动。

 

尤其是志愿者指责“挪用女儿的钱给儿子治病”,一下子给王家扣上了“重男轻女”的帽子。

 

@无所谓的时间 说:“用女儿的命换了儿子的一个唇,真的不配为人父母。”

 

@十二水硫酸铝钾的油条 表示:“这都不算故意杀人,还有什么是故意杀人?如果法律不能给孩子一个公道,希望舆论和道德可以。”

 

@吖惊晏 还说:“王凤雅小朋友的悲剧并不是个案,拿女儿救命钱转身给儿子享乐的事情一点都不少。有些父母是不自觉的,因为身边的人都这样。希望我们这代能摒弃这样恶毒的思想,给予孩子平等的人生。”

 

为此,@法山叔 认为:“大家也明白一些偏远落后地区重男轻女的现象,他们认为只有生男孩才能延续香火、传宗接代,生女孩就是为他人作嫁衣。”

 

不过,单凭志愿者一家之言,也有人对真实性表示怀疑。

 

知名媒体人@王志安 质疑:“一般这种新闻,越是比较惊悚,又没有直接证据的,我先会看信息源来自于哪。如果信息源是还有点利益纠葛的组织提供的,我会再打个问号。现在也不证明家长说的就是真的,还需要媒体的进一步调查。看新闻不光看戏剧冲突。”

 

果不其然,根据红星新闻的报道,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王凤雅的弟弟申请了嫣然天使基金,于去年4月27日在该院进行了免费手术,去年5月即出院。

 

因此,爷爷的那一句“这是在孙女生病之前,时间都对不上,根本不可能挪用网友捐款”的说法,站得住。

 

 

母亲“救治不力”?

 

从暂时披露的信息看来,虽然王家不存在“挪用女儿救命钱给儿子治病”的现象,但在救治王凤雅上,或许存在救治不力的问题。

 

@果壳网 认为王凤雅小朋友的病并非绝症,有很高的治愈率,但最终却不治而亡,或许与家庭有关系。

 

“视网膜母细胞瘤,是儿童最常见的眼部恶性肿瘤,每15000个新生儿中会有1个罹患视网膜母细胞瘤,平均发病年龄在2岁左右。”文章写道,在去年11月份前拍的照片,王凤雅小朋友有典型的“黑矇猫眼”,说明肿瘤虽然已经长大,但还未长到眼外,如果这个时候治疗,5年生存率相当高(94%),而且眼球的视力也大多能保护下来。“直到最后一刻,王凤雅都有治疗的机会。”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甚至认为,王家恐怕涉嫌遗弃罪,“如果雅雅的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则涉嫌遗弃罪。遗弃罪是有抚养义务和能力,但是对被抚养人拒不抚养。这其中就包括在被抚养人患病的时候不给予有效的治疗,这也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然而,同为律师,周浩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诈骗罪和遗弃罪的说法比较牵强,“遗弃罪要求募捐者对于患病的人拒不抚养,即便募捐者只是带着被救助人到卫生诊所输盐水,也不能说他们未履行拒不抚养的法定义务。”

 

知乎@平骧 也有类似的观点,王凤雅所患的是一种恶性肿瘤,治愈率达到了90%以上,但是仍然不是一种能够百分百治愈的疾病。“从冰冷的法律层面分析,可能得出的结论就是,家长不升级医疗和王凤雅的死亡之间,并不一定具有因果关系。”

 

 

暴露出网络捐款的弊病

 

王凤雅小朋友一事,暴露出网络捐款的很多弊病,而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月城雪鹿 说:“拿了捐款,别人反对都没用吗?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还真应该完善与落实,怕的就是更多的效仿与肆无忌惮。”

 

@Zhang_Chill 觉得:“个人觉得这种筹集平台不应该直接把钱汇给需要治疗的家庭,这样完全没有监管,做不到专款专用,失去了筹集的意义。”

 

《南方都市报》写道,长期以来,网络募捐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捐款流向不明。这个事件从法律上看并不是慈善募捐,而是个人求助。个人求助是通过水滴筹(注:如今已成为民政部指定平台)、火山小视频等平台发布的,没有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发布,如腾讯公益、轻松筹、新浪微公益等。“个人求助是因其自身及家庭面临的困难,而向社会成员进行的求助行为,不受《慈善法》的规范调整。”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也表示,专款专用对一个组织来说,毫无疑问是比较好规范的,但对个人而言确实有难度。“把钱简单地给妈妈,她处理起来可能有偏差。一般来说,现在比较规范的是,有一个慈善组织来帮助这个妈妈管理善款,介入救助过程。”

 

@李响蜀黍 也建议说:“应该改变一下筹款方式,让医款间接由第三方保管,受助人使用时凭借医院缴费单直接汇入医院账户。”

 

除此之外,不管王家在法理上是否站得住脚,此事背后的“女童权益保护”问题,依旧值得我们深思。

 

@今日话题 认为,事情之所以震动人心,除了王凤雅的可悲命运,更有它暗示的农村女童权益问题。它所引发的声浪,反映了网友对民情最深层的担忧。而女童权益水平,无疑将长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征。

 

栏目主编:刘璐 文字编辑:刘璐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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