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身份信息被一个罪犯冒用,结果会怎样?河南女子胡红岩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
据报道,2008年,一名陌生女子盗用胡红岩的身份信息,在河南郑州犯盗窃罪入狱半年,刑满释放后杳无踪迹。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胡红岩就这样背上了一个“前科”,坐火车、住旅馆时经常受到警察盘问,还失去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机会。为了证明犯罪的“我”不是我,她奔波了5年时间,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直至媒体介入,胡红岩自证“无罪”之路终于迎来转机。郑州当地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局已经启动信息比对工作,检察院和法院也会及时沟通和督促此事的推进,将尽快纠正有关胡红岩身份信息核查中出现的错误。
胡红岩无辜背负长达十年时间的“案底”,毫无疑问应该尽快消除。但追问却不能止步于此。事实上,公安机关早就知道胡红岩是无辜的。此前,无论是肖像、指纹,还是DNA等多方比对的结果都证明此胡红岩非彼“胡红岩”。然而,就是这样一件明明白白的事情,五年时间里却一直无法消除案底,甚至还陷入了死循环——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必须要有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信息,才能删除胡红岩的“犯罪记录”;胡红岩向法院起诉后,又被要求必须先由公安机关开具作案人“胡红岩”不是胡红岩本人的证明材料,并消除胡红岩不实案底,才会出具新的裁定书。
可以看到,问题的症结,在于找不到那个杳无踪迹的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信息。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辩解道,“案件从胡红岩身上删除了,不就等于盗窃案不存在了,谁来担负这个责任呢?也不符合程序。”此话实在让人大开眼界——寻找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本应该属于当地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其纠错的重要一步,怎就被人为设置成胡红岩“洗清”犯罪记录的“前置条件”?长达五年时间里,让已被证明无辜的胡红岩继续为公权力的错误“背锅”,这符合什么程序?
面对心知肚明的问题却拒绝纠正,让无辜者继续为公权力机关的错误“背锅”,这不仅是让无辜者蒙冤,事实上也已造成对公民正当权利的侵害。无罪的胡红岩要花费五年时间来证明自己无罪,即使她的无罪早就已经被公检法部门认可,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问题。在效率受到质疑,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更将遭遇的尴尬。
这个社会究竟还有多少个“胡红岩”?事实上,翻看公开报道,“湖南青年被贩毒求职出行屡受阻 无辜背负案底八年难撤销”“男子身份信息被冒用 无辜身背‘抢劫’罪名7年”……类似因为信息被冒用而让无辜者“被犯罪”的案例已经有不少。另外,还有人奔波几年终于消除了无辜背负11年的“案底”,却由于外省市信息库同步问题,被删信息依然留存在老家的系统中。
对这样的无辜者“被犯罪”,仅仅停留在个案式的解决还远远不够,有必要在制度、机制层面“打补丁”。比如,今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有没有可能把及时消除无辜者的犯罪记录当成“前置条件”,及时、彻底纠错后再去探究李鬼的真实身份。毕竟,无论是公权力机关的错误还是技术漏洞,都不能以侵蚀无辜者的权益为代价。
更进一步讲,此前有报道披露,公民个人信息可能被盗取的渠道与环节实在太多了,“人在家中坐,案从天上降”的胡红岩自己也始终都想不通自己的身份信息何时又是通过什么途径被泄露。面对疯狂且当事人始终想不明白的个人信息泄露现象,相关部门有必要行动起来。不然,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胡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