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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见】从“高铁扒门女”到"伤医女教师",谁给了我们无限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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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吴志远 2018-01-15 06:31
摘要:当我们对某个个体犯下的错耿耿于怀时,我们恰恰遗忘了群体无意识时犯下的“平庸之恶”。我们不宽容他人,却轻易宽容自我。

一个人犯下的错不难界定,但当一群人一起犯错时,绝大多数人常常意识不到自己在犯错。

 

如果让我评价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上面这句话或许最适用。

 

合肥高铁站,女子罗某强行阻挠高铁关门,成为全国舆论焦点。罗某强行扒门当然是对规则的无视,理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教育惩戒。但舆论却并不满足,网民们迅速“人肉”出该女子的详细信息,从最初的批评指责发展为网络暴力。  

 

在成都,女子何某某将网友吴小姐的柯基犬据为己有拒不交还,在小吴与民警上门交涉过程中,何某残忍地将狗从六楼摔下。这显然暴露了当事人的人格缺陷与卑劣之恶,何某某也应当受到法律责任追究。但在法律出马之前,网民们先展开了“正义制裁”,并且不仅仅人肉搜索,更跑到她的住所摆放花圈,大有“天下人共诛之”之情状。

 

在上海,一位女教师两年前犯的错,至今仍得不到原谅——2015年,上海国妇婴一位医生被女教师缪某打到骨折、尿失禁。事件在网上曝光后,网友纷纷批评其打人行为,自然也进行了人肉搜索。事后,当事人现身道歉,承认错误,并自己撤销了落户上海的申请。但网友们没有打算放过她。两年后的今天,当她的名字出现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公示名单上时,再次遭到了口诛笔伐……

 

这些事件的后续发展,似乎“大快人心”:“坏人”得到了惩罚,还被狠狠踩到了泥土里。但这能治愈我们的社会吗?

 

 

“制裁”

 

无论是扒高铁的罗某还是摔狗的何某或是打人的缪某,他们的行为无须开脱。错了就是错了,触犯法律法规的部分要按法律法规来惩戒。网上有评论认为,是高铁站的规定不通融,让罗某成为了规则面前的“弱势群体”。这样的观点,逻辑出发点有问题——如果用另一种不正确作为自身恶行的理由,那么恶行永远能找到理由,最终陷入以恶制恶的“恶循环”。

 

我并不同情扒高铁门的罗某,更是从内心深深地厌恶鄙夷摔狗的何某。恶行需要付出对应的代价。但在我们以道德和正义“制裁”这些作恶者时,是否会矫枉过正,甚至陷入已经自我犯错却不自知的状态?

 

我们看到,一起起类似事件当中,人肉搜索的招数被不断发扬光大,语言暴力成为网民习以为常的“交流”方式。各种“撕×”大战,正在撕裂我们传统社会中“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道德伦理价值观。

 

互联网让网民们汇聚一起,却并没有搭建正确沟通的桥梁。在一次次的群极化事件中,一个人的大恶可能被放大了一万倍,一群人的小恶则有可能被放大了一千万倍。在不问事实真相的转发、评论和谩骂过程中,没有人关心,我们的初衷是什么。

 

有人或许会说,我的初衷很简单:为了正义。

 

然而,这真的是正义吗?

 

 

“朴素的正义”? 

 

从学理角度分析,正义绝不是“以恶制恶”。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正义就是社会中各个等级的人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亚里士多德则相信平等就是正义。休谟认为公共福利是正义的唯一源泉。穆勒认为正义是关于人类基本福利的一些道德规则。罗尔斯则提出,正义就是基于社会契约的公平。

 

由于社会背景和文化传统的不同,中西在正义问题上又有较明显的差异。我们要谈的是,长久以来,我们的文化中习惯了“替天行道”这种朴素的功利主义正义观。

 

道,就是社会本应该有的规则,人与人之间本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当道出问题时,就需要去矫正。朴素的正义观认为,“我”可以“正道”,我可以“替天行道”,而我的正义则来自于“天”。

 

但如果我们继续追问,“天”是什么呢?梁山好汉会回答是“江湖义气”,网民们则会回答,是我的良知、正义。

 

看到了吗?网民们朴素的正义感最终回到主观的判断:所谓“义”、“良知”等并非客观的规则和制度,而是基于个人情感好恶的一种判断;而这种情感好恶,又是容易在群体中蔓延的。

 

日复一日的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中,我们看到了一种若隐若现的社会情感在宣泄,那就是:“怨恨”。

 

“怨恨”,其实本质上是一种“想象的报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比罗某更不讲规则的人,甚至是操作规则从而使规则不再规则的人,也会遇到比何某更加变态的大恶之人。当网络上曝光这些同类新闻时,网民们在现实生活中积累的这些怨恨也就一触即发。而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这种毫无成本的“报复”行为,也就成为了网民们屡试不爽的“武器”。

 

有时候,有些宣称是“朴素正义”的东西,可能恰恰是怨恨。

 

 

流量经济  

 

在怨恨这种情感的主导下,新媒体为网民的“报复”行动提供了便利。而同时,另一种力量也在背后推波助澜,甚至“助纣为虐”。

 

那就是新媒体上泛滥着的流量经济。

 

凡是焦点一定有围观者,凡是耸人听闻的一定吸引人眼球。而凡是吸引眼球的,一定能够成为自媒体运营者赚钱的工具。这两年的许多公共事件中,大量不顾事实真相“带节奏”的“10万+”爆款网文充斥朋友圈。其中有些文章看似客观,实际引用的所谓事实都是未经证实或已被证实为谣言的“网贴”。更有一些文章,用扭曲的三观迎合愤怒的网民,为怨恨的社会情绪煽风点火。

 

同为写作者,我理解这些自媒体运营者想火的“10万+”美梦。但对于那些打着“正义”的幌子,埋头“收割流量”者,我真的想问,你真的不是在吃新媒体时代的“人血馒头”吗?

 

当整个新媒体的生态环境唯“10万+”马首是瞻后,内容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谁写的观点最耸人听闻,谁最能挑逗人心。“咪蒙式”的成功成为新媒体运营者的追捧,贩卖怨恨、焦虑、娱乐成就了畸形的流量经济。

 

这种流量经济必然要靠撕裂社会,加剧社会的紧张、仇恨作为营生手段。所以,当这些自媒体运营者纷纷跳出来“替天行道”时,我看到的不是武松,而是一个个正在“收割流量”的宋江。

 

 

“宽容”

 

房龙说,恐惧是所有不宽容的起因。我们还没学会宽容,大概是因为我们内心依然恐惧轻易的宽容会让罪错者不知悔改。

 

但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最终还是要学会宽容。我不同情高铁站拦车的罗某,不代表我不宽容一个未来吸取教训的罗某。我发自内心地厌恶鄙夷摔狗的何某,但我更希望她的良知能得到唤醒。

 

我们的传统文化教育我们“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种“改”,有时候需要内心自省,有时候需要道德教化,在今天的文明社会则更需要规则和法律的矫正。对于我们普通个体而言,宽容和原谅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也许今天我们可以去攻讦一个扒高铁门的女子,明天我们也可以棒打另一个不小心犯错的你——你敢说你不会犯错?你敢说你不经意间犯下的错,不会被拿来当作“全民追索”的导火线?

 

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定不是充满仇恨的社会,更不该是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

 

在没有互联网之前,一个普通人犯下的错,会受到惩罚,只要他真心去改,也会被时间所宽容。但互联网是不会遗忘的媒介。缪某两年前犯下的错,今天被人们扒出来如历历在目。而罗某和何某,则像被钉上耻辱柱一样,被网民围观、人肉和攻击。很多很多年后,她们的女儿长大(这两起事件中,当事人的未成年女儿都正好在现场),如何看待她们的母亲?

 

在一个没有遗忘的网络中,弥漫着这些怨恨仇恨,被“10万+”作者们继续扩散,继续撕裂我们的社会,不再给求自新者以机会,这让人堪忧。

 

也许,更可怕的是,当我们对某个个体犯下的错耿耿于怀时,我们恰恰遗忘了群体无意识时犯下的“平庸之恶”。我们不宽容他人,却轻易宽容自我。等到下一次我们自己登上舆论风口时,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是如何成为了自己曾经讨厌的人。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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