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
我喜欢游泳,现在天热了,游泳馆里的人也多起来,有人喜欢慢游,也有人喜欢快游,本来互不相干,但同在一个泳道,难免会有肢体碰撞。喜欢慢游的我就和别人发生过碰撞,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觉得是别人不小心。但前几日发生的两件事让我有些后怕,一次是我游到深水区时,刚停下来被人抓住了双手,不能划水很害怕,不过对方随即放开了;第二次被人按压了头,虽然是短暂几秒,也很吓人。我想可能是先前碰擦过的人“报复”我吧。
我想问:泳道能否快慢分流呢?另外,管理方能否设置管理员来维持秩序?另外,游泳旺季,泳馆可否实行限流?
记者调查
先来说说游泳场馆的限流问题。根据2015年6月1日实施的上海地方标准《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对游泳场所瞬时最大承载量,规定按照人均2.5平方米标准计算。即将游泳池的池水面积除以2.5,得到的数值为最大接待泳客数。比如一个面积为500平方米的游泳池,能同时容纳的最大泳客数为200人。那么,如何控制游泳人数?主要就是通过控制更衣柜的数量,公共游泳场所的更衣柜按照“一客一用”的要求设置,供泳客使用的更衣柜最大数量不能超过最多接待泳客数。简言之,一个最多能同时容纳200人的游泳馆,更衣柜数量不能超过200个。
至于游泳场所的安全设施管理,是相当重要的。游泳场所是体育部门规定的高危体育项目,要配备救生员,按照《上海市游泳场所开放服务规定》要求,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的比例配置救生观察台。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得低于1.5米。
标准游泳池长度为50米,宽度至少21米,深1.80米以上,设8条泳道,每条泳道宽2.50米,分道线由直径5~10厘米的单个浮标连接而成。划分泳道的目的是为了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时不会相互干扰。刘先生提出能否将将泳道进行快游慢游分流,在规范文件中并无相关的规定。但建议管理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细节调整;特别是一些大型游泳馆,划分泳道也许能更好保证秩序和安全。刘先生自己也可以和泳池管理方提出这方面的建议,坦诚布公交谈,说出自己的遭遇和困惑,相信管理方出于安全需要,会做出适时调整。毕竟,保证游客的安全,是管理方最为重视的。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