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是中央和市委明确要求,也是上海政法系统的职责所在。
根据统一部署,市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具体承担。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呼唤担当,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我们珍惜机遇,自我加压,协助政法委领导会同全市司法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调研制定改革试点方案,积极跟进实施,加强经验总结制度集成,着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司法体制改革能否成功,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有力。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贯穿于方案设计、试点推进、深化拓展的全过程,坚定各项改革试点都必须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试点之初,为制定符合中央要求、体现司法规律并为全国可借鉴的试点方案,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和改革要求,坚持顶层设计与上海实践相结合,反复研究论证设计方案,并主动向中央政法委和市委汇报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指导意见和修改要求,不断修改完善改革试点方案。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正式拉开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帷幕;2015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会在沪召开,孟建柱同志及与会中央领导、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市与会代表对上海在短短一年之内取得的改革成绩表示充分肯定;2016年7月,上海又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就落实司法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作了经验交流。三年来,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向中央部署要求对标的过程,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步骤、重大请示事项、重要制度创新,我们都主动向中央政法委和市委汇报请示,并就改革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寻求中央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帮助,确保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蹄疾步稳、有力有效推进。
上海的司法工作总体虽然较好,但由于改革前尚未建立起适应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和保障制度,司法管理中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改革迫在眉睫。
针对这些亟需解决的难题,我们跟随委领导深入实际,调研掌握一手信息和鲜活资料,找准问题听取建议,为辅助领导决策和完善改革举措提供了有益参考。此外,针对全市三级司法机关同级同类人员之间收入差异问题,我们会同市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反复调研测算,指导帮助区司法机关规范收入结构,确保改革后区司法人员收入规范合理,保证了薪酬制度改革平稳落地。
三年来,我们亲历着这场改革、见证着这场改革,也深度推动着这场改革,以问题为导向,向实践寻答案,改革的预期目标已逐步变为现实。
方法决定成效,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法论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面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我们必须要牵住的“牛鼻子”。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委领导坚定把全面落实更加严格的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的关键和重心,推动全市法院检察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完善司法办案组织,确保权力运行明晰化、具体化。
我们还着重加强推动院庭长、正副检察长办案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院庭长、正副检察长的示范引领作用。2016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14.14万件,同比上升20.3%;全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办案件近1500件,同比上升25%,带动了全市司法工作质效的提升。据2016年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显示,上海以70.5分连续第三次蝉联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排名第一,比2015年的总分提高3.9分,司法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机制保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牵一发动全身,加强经验成果的系统集成是中央对上海提出的明确任务,也是上海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纵深的推进,触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越来越明显,需要我们坚持系统思维,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和改革趋势,注重对实践中已取得的经验成果开展科学分析评估,不断加强对各项改革举措的联动和集成。我们系统总结了司法体制改革经验举措,汇编出版《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制度选编》及其续编,全面展示了上海综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制度经验和改革成果。此外,我们正按中央政法委要求,在认真总结梳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集成中央和兄弟省市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更好地协力推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改革无止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永远在路上。今年,中央又交给上海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3项新任务,我们将谨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在新的起点上有新的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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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敏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题图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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