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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谈“爱国者治港”:对心怀不轨的人,必须坚决将他们排除出行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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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甄河 2021-03-03 06:01
摘要:爱国与不爱国之间界限分明,不存在灰色地带。

据新华社消息,中央有关部门2月28日至3月1日在深圳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对完善“爱国者治港”有关制度的意见。

确保选出的治港者是爱国者

据香港媒体报道,近期多位香港知名人士就此发表意见。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接受访问时表示,需要改进选举制度,甄别破坏分子。

他说,爱国与不爱国之间界限分明,不存在灰色地带。“修例风波”期间,部分反对派议员要求外国政府出面裁制中国,破坏香港社会稳定,“这些人很明显不是爱国者,对这类心怀不轨的人,特区必须坚决将他们排除出行政体系”。

梁振英还表示,香港自回归以来,“爱国者治港”要求从未改变,确保选出来的治港者必须爱国,是一定要坚守的底线。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香港面临的问题是“一国两制”的良好愿望与初心在香港实践过程中遇到困难。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各种深层次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香港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谭惠珠说,最近几年,一批反中乱港分子为自己利益反对祖国、损害香港,鼓动年轻人参加“黑暴”。“‘港人治港’必须由爱国者治港,并在香港选举制度中落实,不能让反中乱港势力染指香港政权。”

她提出,香港回归20多年来,教育制度和政策都没跟上。国民教育、国民身份认同的教育工作进展不大,结果出现非法占中、“修例风波”等情况。

“非常同意”区议员需要宣誓

一项本月1日公布的民调数据显示,超过九成香港受访者“非常同意”区议会议员必须是爱国者,九成半受访者“非常同意”特区政府提出修例规定区议员宣誓。

上月26日,香港《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刊宪,新增区议员须进行宣誓的规定。

今年2月25日至28日间,香港公民社会研究所开展“政府修例订明区议员宣誓要求意见”调查。结果显示,逾七成半受访者认为区议员宣誓对提升区议会职责及服务效能有“非常大帮助”(占78.63%);八成受访者认为订明区议员宣誓要求,能够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在区议会中实践(占81.15%)。

在落实宣誓安排的细节上,逾九成受访者“非常同意”现任区议员须在修例后即时参与宣誓(占92.56%);逾半受访者认为特区政府建议区议员因违反誓言等被取消就任资格后,5年内不得参选的规定“时间太短”(占53.10%)。

另一方面,对于政府建议,如律政司就某议员违反誓言提出法律程序,该议员即时自动暂停职务的安排,八成八受访者表示“非常同意”(占88.48%)。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也要求,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栏目主编:洪俊杰 文字编辑:洪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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