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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头目送茅台请他当保护伞,上海奉贤区奉城镇原党委书记获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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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1-02-19 16:37
摘要:以维稳等名义,通过镇党委发文等形式,纵容和庇护恶势力团伙。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上海奉贤区奉城镇原党委书记蒋德川受贿案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蒋德川1962年9月出生,上海奉贤人,大学文化,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10月,蒋德川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奉贤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0月,蒋德川被“双开”。

判决书指出,2009年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蒋德川利用担任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夏某某等人或单位给予的人民币806.4万余元、美元10万元、港币10万元等财物。

其中,2016年12月,蒋德川支持推动奉城镇镇属企业上海奉城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总价人民币4.33亿元,预订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恒基旭辉中心17号整栋办公楼。期间,蒋德川通过该公司以每平方米3.72万元的单价购买恒基旭辉中心办公用房,总共支付了4039万元房款。但经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上述房屋交易时市场价格为4426万余元,仅此一项蒋便获利387万余元。

此前奉贤区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除受贿外,蒋德川还充当着恶势力的“保护伞”。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9年期间,时任上海海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夏某某,长期指使手下盗窃国家电力,欺行霸市殴打商户。在此期间,时任镇党委书记的蒋德川以维稳等名义,通过镇党委发文等形式,纵容和庇护夏某某。作为回报,夏某某先后送给蒋德川108万元现金及茅台酒1箱。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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