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省级政府规章,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信用惩戒制度并构建惩戒机制闭环。
《办法》确立了分类分级的扰乱医疗秩序行为联动惩戒规则,加大违法成本,切实保障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实施禁止行为的,相关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信息依法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同时,根据行为和相应处罚轻重程度,设定一般、严重两个失信惩戒档次,由相应部门实施相应烈度的联合惩戒措施。相关信息同步推送医疗卫生机构,提醒医疗卫生机构提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