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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社保费征收改革后,企业社保缴费通知单该从哪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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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栗思 2020-11-09 17:43
摘要:2020年11月1日起,申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近日,上海一些企业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询问:原先企业可以通过法人一证通进入人社局的平台下载社保缴费通知书进行缴费。但从2020年11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申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而打税务部门电话,都是系统提示。企业想知道:该如何获取社保缴费通知书?已经在社保部门缴纳过社保费的单位要注意些什么?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将企业、市民的疑问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有关部门的回复整理如下:

1、本市社保费税务部门征收后采取何种模式?

答:本市社保费税务部门征收后采取“核定征收”的模式,即税务部门根据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应征费额,征收入库。

2、在核定征收模式下,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答:在核定征收模式下,人社部门负责参保登记、费额核定、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税务部门负责按核定费额征收。

3、缴费单位如何查询应缴费额?

答:缴费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书”,获知当月社保费应缴费额。“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操作手册可通过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获取。


△图为“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

4、在核定征收模式下,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方式是什么?

答:沿用人社部门以扣款为主的征收方式。

5、原社保缴费方式如何衔接?

答:税务部门承接人社部门原有缴费方式,缴费人可使用原社会保险费扣款账户缴费,人社部门保留相关账户的有关结算功能。

6、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如何取得缴费证明?

答:缴费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查询、打印缴费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中查询、打印缴费证明。


△关于社保证明开具等事项,电子税务局网站均有详细操作指南。

7、缴费单位缴纳社保费有哪些缴费方式?

答:缴费单位缴纳社保费以扣款为主,自行缴费为辅。具体分为:

(1)当月正常缴费业务可适用扣款。

(2)下列业务须采用自行缴费:①征期过后仍未缴费成功;②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③在人社部门办理非按月缴费业务。

8、已经在社保部门缴纳过社保费的单位,税务征收后,需要注意什么?

答:第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单位社保费缴纳方式选择”模块中查询确认原社保缴费账户已与税务机关存在有效的三方协议;第二,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9、新参保的单位,采取扣款方式需要注意什么?

答:对于2020年10月1日后新参保的缴费单位,选择以扣款方式缴费的,应注意以下内容:

(1)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签订三方协议;

(2)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单位社保费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选择缴费方式为“自动申报缴费”;

注:每月9日(含)前完成缴费方式选择操作的,扣款从当月起生效;每月9日后完成缴费方式选择操作的,扣款从下月起生效。

(3)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10、缴费单位征收社保费的时间是何时?

答: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

11、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为每月10日至15日。

12、缴费单位扣款结果如何查询?如果不成功怎么办?

答:缴费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单位社保费缴费”模块中查询当月的缴费情况,确认是否缴费成功。若未成功,应通过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完成自行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13、缴费单位变更扣款账户如何操作?

答:缴费单位如需变更扣款账户,可以在单位社保客户端或者电子税务局的“单位社保费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操作。目前支持15家银行的扣款功能,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14、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缴费单位如何缴费?

答: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缴费单位不能采用扣款方式缴费,可采取以下方法:

(1)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方式进行缴费;

(2)确有需要的,可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15、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享受缓缴社保费的缴费单位,怎么办?

答:对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的缴费单位,税务部门根据缴费单位在人社部门的报备情况执行到期。

16、灵活就业人员要实现扣款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答:划转后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因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月缴费,请在扣款时间前确保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注:划转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继续使用原扣款账户缴费,无需重新办理委托扣款。

17、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税务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扣款的时间安排是每月11日、21日。

18、灵活就业人员扣款结果如何查询?扣款不成功怎么办?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当月缴费情况,确认是否缴费成功。若未成功,可采取自行缴纳方式:

(1)通过电子税务局、工商银行App、“工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完成自行缴费。

(2)确有需要的可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栏目主编:毛锦伟 文字编辑:毛锦伟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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