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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重大工程建设,上海这个镇拟征地16599㎡,补偿安置方案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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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志彦 2020-09-06 16:24
摘要:计划征收农用地14391.8平方米、建设用地 1625.9平方米、未利用地 581.5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16599.2平方米。

记者从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配合东大公路联络道改建工程,浦东新区大团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日前公布。此次征地补偿安置,征收土地的范围是哪些?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是什么?大家快来看看吧。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9]12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拟定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为浦东新区大团镇、浦东新区大团镇果园村十四组、浦东新区大团镇果园村十五组、浦东新区大团镇果园村四组、浦东新区大团镇金园村九组、浦东新区大团镇金园村七组、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二组、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六组、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十组、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四组、浦东新区大团镇龙树村一组、浦东新区大团镇团西村九组、浦东新区大团镇团西村十二组、浦东新区大团镇园艺村、浦东新区大团镇园艺村二组、浦东新区大团镇园艺村三组、浦东新区大团镇园艺村五组、浦东新区大团镇赵桥村二十三组、浦东新区大团镇赵桥村十八组、浦东新区大团镇赵桥村十六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14391.8平方米、建设用地 1625.9平方米、未利用地 581.5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16599.2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大团镇农用地75.15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75.1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大团镇粮棉地4.2 元/平方米,蔬菜地6.6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0年9月20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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