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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后迁怒于领导和集体?纪检监察部门在回访教育中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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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周向阳 王伟 2020-07-30 15:01
摘要:“拔烂树、治病树”不是目的,而是过程。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严密组织对受处理人员实施回访教育,对其中真心悔错改错的同志给予肯定和帮助,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

对于受处理人员来说,犯错误受处分是人生挫折,多数人能够知耻后勇,正确认识问题,积极投身工作。但也有部分同志会有一段不良心理敏感期,主要表现出以下四种心理:

一是不能正确对待,抵触情绪和疑心较重。有的受处理人员好面子,不能正确对待组织处理;有的自诩劳苦功高,认错悔错改错表现不明显;有的抵触情绪和疑心较重,认为不应该给自己处分或处分过重。这是受处理人员自尊心明显增强所表现的心理特征。他们虽因犯错误受到处分,但也因此更希望得到领导同事的尊重,往往会更加竭力保护自我,维护自尊,不愿和他人谈心、交心,更反感别人“揭伤疤”“翻旧账”,常把别人的一句玩笑误解成是对自己的侮辱和嘲笑。

二是产生自卑心理,无法主动投入工作。有的受处理人员自卑心理较重,认为自己被组织处分了,意味着政治生命终结;有的认为做事就会出错犯错,便不去担当或不作为,变得懒政怠政;有的自我感觉抬不起头来,因而情绪低沉,萎靡不振。这是受处理人员的“污点”心理作祟,他们往往会遭遇心理调适能力减弱,思想和行为不稳定,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如别人。改正错误时,心态也会摇摆失衡,一时对所受处分无所谓,一时又觉得影响前途,工作状态反反复复、时好时坏,无法全身心投入当下工作,很难在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

三是个人迷茫情绪多,有自暴自弃的想法。有的受处理人员说:“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整个人都处于一种不安和失落的状态,感觉在单位、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这是一种自我迷茫,失去内心信念的心理表现。有的人还表现出嘴上不愿认错,外表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是内心对未来毫无信心,已经产生了被放弃、嫌弃、抛弃的心理错觉。更有少数的极端人员,自我放弃要求、破罐子破摔,甚至发生接连违纪违规,导致连续受处分的情况。

四是另起炉灶,有改变工作环境的想法。有的受处理人员要求提前退休或调换单位,想通过换个环境,实现“另起炉灶重开张”目的;有的单位顾虑较多,对受处分干部不闻不问,导致受处理人员与所在单位离心离德;有的疑心重,他人不点名的批评,往往容易引起其猜疑联想,认为与自己有关;还有少数人认为越是闹得凶,就越能实现个人目的,总是从反面理解各项工作,有时还迁怒于领导和集体,经常煽风点火,故意出难题使他人难堪。

受处理人员“千人千面”,心理状态比较复杂,各种想法常交织在一起,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把握他们的内心世界,认真观察他们的外在表现,有的放矢、精细精准、耐心周到地做好思想工作,采取他们乐意接受、富有成效的教育方法,真正了解掌握每个人的心态和表现。从受处理人员是服气还是不服气,是仍要成长进步还是破罐子破摔,是继续努力工作还是懒散不作为,到有没有被领导和同事歧视及不公平对待等方面入手,真正把回访教育的形式手段做“活”,把受处理人员的思想疏导做通。

一把钥匙只能开一把锁。从纪委监委的职责来看,处理人不是句号,只是逗号;“拔烂树、治病树”不是目的,而是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结合个人违纪违法情况,逐人细化制定个性化方案,全盘系统分析受处理人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难题,切实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集体交流、定期考核等方式,真正把严格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做好,最终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标。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曹飞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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