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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政:上海推出23条举措加快重大工程建设,破解项目审批堵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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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戚颖璞 2020-07-28 14:47
摘要:新政将于8月1日施行。

受疫情影响的重大工程建设进度如何“抢”回来?上海今天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最大限度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新政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若干措施》共有23项改革措施,覆盖准入立项、用地管理、规划许可、开工手续、竣工验收和服务效能等6个方面。

完善项目准入立项机制。主要是针对战略预留区、开发边界外现状工业用地,优化完善地块启用机制,简化项目准入认定程序,下放项目认定权限,将战略预留区启用所需时间压缩至10日以内;针对项目立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试点实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

改进项目用地管理方式。主要是由市级统筹一批项目用地指标,实施指标周转暂借方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优化土地出让方式,深化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推广“按标准”出让,实现“地等项目”;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发展,以支持为原则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精简优化土地供应审批,实行“三证合一”,实现土地供应只办“一个事项”。

简化项目规划许可程序。主要是进一步下放规划资源审批权限,将市规划资源局近三分之二的项目审批下放至基层办理;提高控详规划调整效率,扩大规划执行覆盖面,将规划审批时限压缩至10日内,图则更新成果入库时限压缩至2日内;对设计方案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下放500平方米以下绿地占用审批权,超过70%的项目可直接到各区办理,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绿地比例由园区管理机构统筹平衡、自主确定。

加快项目开工手续办理。主要是推行区域评估,取消或简化单个项目评估,对部分评估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后补,每个评估事项可为项目推进节省20天左右的时间;简化桩基工程施工许可,允许部分项目不实施装配式建筑,保障重大项目开工进度;优化市政公用接入服务,实现市政公用接入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

优化项目竣工验收流程。主要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实施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支持企业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先行投入使用;实行“验登合一”,加快竣工验收、产证等手续办理,通过“一站式”综合验收节省约30天时间;实施土地核验容缺通过,企业可凭验收文件办理经营相关手续,降低企业时间成本。

提升项目推进服务效能。主要是总结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等承接实施市级事权先行先试经验,将已下放的事权分别复制推广至各区、张江高新区各分园;分批梳理重大项目清单,优化项目模式推进,实施全程跟踪协调、咨询辅导、帮办代办;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审查中心,深化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法治保障,实施容错纠错;强化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督促,加强对改革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估。

《若干措施》施行后,将按照“能放则放、能优则优、能快则快”,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尽早落地、尽早开工、尽早见效。进一步放大改革带动和溢出效应,特别是“特斯拉”项目审批中的创新经验,以及疫情防控期间推出的远程办、应急办、快递办、网上办、掌上办等做法,将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吸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常态长效,推广到更大范围。

着力破解项目审批中堵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向基层下放审批权限,让基层和企业有更多获得感。更加注重改革的协同联动。着眼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打好改革“组合拳”,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联动。

尽可能扩大改革的受益面。《若干措施》以产业项目为重点,并将改革措施延伸到其他重大项目,尽可能让各类项目都能“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同时,将世行营商环境评价对标改革中部分措施的适用范围,从主要适用于低风险项目,扩大至所有项目或重大项目。

栏目主编: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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